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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Line的「狀態消息欄」罵人
名稱:
無名氏
[17/07/29(六)09:54 ID:nu2manHs] [
]
No.22423
1推
請問一下如果是用Line的「狀態消息欄」(示意圖中的紅圈位置)影射罵人,雖然沒直接指名但目標明確,公然汙辱罪是否成立?
註:附圖為示意用途,事件關係人跟Acer完全無關。
無名氏
: 不管"證明"這的話,汙辱只要你覺得就可以,毀謗才需要有其他人
(YCF0eGbA)(17/07/30 03: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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