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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過法律諮詢了,但還是一頭霧水 名稱: 無名氏 [17/05/01(一)11:48 ID:yl2SXphY] [] No.22313 2推 
小弟跟朋友買收藏品,花了5萬多塊,因為相信朋友,用現金交易
現在發現東西是假貨,打算提告詐欺,找了免費咨詢的律師後,律師跟我說,憑我手上只有那假貨,不足以提告詐欺,對方可以說他沒賣
要我用錄音來取證,後來真的有錄到關鍵對話,足以證明我的確是跟他買的,一共錄到2次,一次在公車上,一次在他的辦公室裡
再去找法律諮詢時,來的是另外一位律師,那律師又跟我說,這種偷錄的不能當證據
要在一開頭錄音中表明"我現在在錄音,你同不同意?" 對方同意了,錄下來的才能當證據,不然刑事上不會被法官採信
天啊...這樣要怎麼取證啊? 對方要是一聽到是錄音要上法院的,不就全程否定曾賣假貨給我了?
律師又叫我發存證信函,口氣還要寫惡劣一點,讓對方看了火大不回信最好
這地方我又搞不懂了,網路上有一些有教如何用存證信函釣證據,卻沒說要故意惡劣一點,讓對方看了火大不回信

所以小弟的問題是...
1. 真的要表明現在在錄音,對方也同意,這時才能當證據?
2. 對方不回存證信函,將來在法院的攻防真的有幫助嗎?
無名氏 : 律師在耍你 錄音可以用 只規範有蒐證職權的公務員違法取證的證據排除 而且還適用158-4 (kfc3oljo)(17/06/13 12:22:41)
無名氏 : 又沒規定私人取證的證據排除 直接上地檢署都比找那個律師強 (kfc3oljo)(17/06/13 12:23:11)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5/02(二)00:26 ID:uYkyAsSM] [] No.22316   
*東西真假其他人是不會知道的,你要能確認

我覺得你直接跟妳朋友說假貨你要退你比較快
如果是真的蓄意要騙你一定打死不會說是假的
5萬看清一個人還算可以...

我目前想到的就只有旁敲側擊,
你說你要賣給另外一個收藏家,但是他要證明來源之類的,然後跟你朋友要收據或是證明

1.這超複雜,判例有接受有不接受的
民法上是有條件接受的,刑法是一定不行,所以不能打(刑事)附帶民事官司
正例:通保法29-3:監察者為通訊之一方或已得通訊之一方事先同意,而非出於不法目的者,不罰
你打電話給他+錄音是可以的,中間有一個大問題就是不能誘導詢問,而且這一部分是法官自由心證

反例:有誘導,有第三者,非公開場合等等

簡單來說,錄音要錄的好其實很難~_~

2.這完全沒差,你又沒有要提前告知的義務,你做了反而讓他警覺那你證據更難找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5/02(二)11:41 ID:W3ZqzB5.] [] No.22317   
>>No.22316
感謝回復
>*東西真假其他人是不會知道的,你要能確認
那東西確實是假貨,就像是某名牌的高價耳機,壞掉了要拿去原廠修,被原廠打回票才知道是山寨貨
他除了賣給我之外,還賣給其他人,他是跟上面某個大盤買的,他不願意賠我錢,要我直接去找那大盤退貨,而他說的那個大盤已經跑了
他一直堅持他也是受害者,因為自己也買了一個,會推銷給我,是因為他所謂的大盤有跟他約定,幫他推銷一個可以抽8500塊
現在情況是這樣的,我去查了有關詐欺罪的成立要件,發現要告他還真的有點難,光是客觀要件”施用詐術”及主觀要件” 行為人在主觀上要有詐欺故意,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之意圖。”
就很難成立
他只要秀出他自己買的山寨貨,大聲的說他也是受害者,推銷的當下也認為是真貨,就可以證明自己沒有主觀上的詐欺故意
以民法來看,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似乎也是秀出他自己買的山寨貨,大聲的說他也是受害者,就符合後面那句” 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我現在覺得好沮喪,因為他透過我接觸了我很多朋友,推銷了很多假貨,我這邊算得出來的至少賺了幾十萬,他只要自己花個5萬買一個山寨貨(說不定是大盤送他的)就可以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5/02(二)12:55 ID:Ws0zeXj.] [] No.22318 1推  
補充一下
現在我除了要證明假貨是他賣的之外,還要舉證他在賣的當下有詐欺意圖嗎?
無名氏 : (*´д`)ゝ這樣很難告成,倒不如揪受害者集體訴訟會有力一點,順便找原廠來抓 (AoXGgt4U)(17/05/02 22:37:46)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5/03(三)01:01 ID:0mIMSbHA] [] No.22319 1推  
>>No.22317
等下,你有沒有錄音到他買到這東西然後賣你這段

這件事的詐欺難以成立(民法第92條等等),就算以告詐欺為目的,寄存證信函我也不覺得有用

你現在要的是他賣給你跟多少錢賣你的證據(錄音),其他不用管
應該說,"他跟他上游買到假貨"跟"賣給你這東西"本來就是分開的兩件事,
除非你想要他進去撿肥皂才去煩這個(或是煩能不能用下面提到的商標法)

怎麼想都是應該先從買賣契約下手,後面要繼續才繼續...


1.商標法
你有他賣你的錄音時:
問一下本家,(有代理商或是本家在台灣),而且肯受理(就是他們認為你證據可以用)
好處是代理商會解決,壞處是錢很難拿回來...

2.民法(買賣契約)
你要證明交易發生過(第345條),然後以給你不對的東西(第348條)來要求"債務不履行"(第353條)
這個無論是一手,二手,100手貨,有沒有發票,現金支票比特幣都包含...只要你能證明交易發生過

如果沒有直接證據,可以先到消保會申訴
把朋友有的證據都收集一下,可以投訴消保會,看能不能調解
http://www.cpc.ey.gov.tw/cp.aspx?n=DE59FA49A0C5C82E

除了調解本身,調解中看能不能錄音拿到更有效的證據
無名氏 : 補充: 為了預防他用第351條(已知的瑕疵)他不知道這是假貨也要錄下來... (0mIMSbHA)(17/05/03 01:06:43)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5/03(三)08:48 ID:uH/42z5c] [] No.22320 1推  
>>No.22319
坦白說,我真是被他氣得有點失去理智了
>1.商標法
>好處是代理商會解決,壞處是錢很難拿回來...
我會想朝這方向看看,因為他的緣故,我在很多朋友前都抬不起頭,我就是想要告倒他,讓他去坐牢

錄音是有錄到他說不知道是假貨,是事後才知道但沒主動跟我們講,他在錄音也一直強調他跟上盤不是雇用關係,是幫忙推薦一個可以抽8500元
一直強調他只是經手,有點像是補習班打電話招生的工讀生那樣
最後,感謝你的回覆,謝謝!
無名氏 : (*゚ー゚) 告到坐牢是很困難的,另外有抽成跟雇不雇傭無關,無法卸責,實際上如果找不到所謂的上游,那就算他的 (TW.pMpVk)(17/05/05 09:12:06)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5/04(四)00:41 ID:FeRPKcak] [] No.22321   
>>No.22320
目前看來你的民事(買賣契約)跟刑事(商標法)是可以同時告的,因為你不是"商標權人",無法用商標法求償
->你跟你朋友要退貨/賠償的話還是得走民法,我不認為廠商會附帶你的民事(理論上是可以?)

雙管齊下會很累,準備兩倍的東西....Orz,尤其是商標法那條路會需要廠商協助

如果以送人去撿肥皂為目標,商標法比較有可能
商標法第95,96,97條,這跟知不知道假貨無關,賣假貨就算,而且是公訴罪
廠商肯自己上當然最好啦...

但是這些罪都不重,都可以易科罰金就是了...
另外我不知道能不能這樣做,
"賣價"減"回扣"是低於商品一般價值反擊他說的不知道是假貨,我自己覺得是不行Orz...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5/22(一)19:16 ID:cRm7yN/g] [] No.22345   
>>No.22320
你只要證明是跟他買的就好了 是不是假貨送原廠鑑定就知道
然後他知不知情不重要 只要賣假貨就有罪了 不知道一樣有罪
他也是被騙這點是他要負責證明"上盤"真的存在 然後自己去跟"上盤"求償
最後去關這點就別想了 你這情況他頂多賠錢了事

商標跟你無關你也沒辦法插手 你頂多只能寫信去原廠還有警局檢舉有人賣假貨
最後會不會被告會也是看廠商跟檢察官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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