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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險罪? 名稱: 無名氏 [17/03/16(四)23:10 ID:GZCK7016] [] No.22199  
我媽在2月某次晚上騎機車載朋友時巧遇一場車禍
她並未跟他人碰撞,而是有一台機車和一輛汽車在他身旁輕微擦撞
老媽她當時認為跟自己無關就自行離開了,卻在前陣子收到警局寄來的通知說她肇逃
我打電話過去詢問時案件已從交通隊轉到偵查隊去,負責此案的警員告訴我他已經從鑑定報告確認我媽並未和任何車輛有所碰撞
因此那位警察重新寄了一份通知,且將肇逃事由改為到案說明
我媽說在警局作筆錄的時候,警察告訴她其實當時那樣的轉彎方式是違規的
到了今天突然收到一封傳票,是檢方以公共危險罪起訴我媽
我自己稍微估狗後的結果,看起來應該是檢方or兩名當事人將這起車禍的原因歸因於老媽的可能性居多
我想知道的是,像這種間接性的可能原因被起訴成功且定罪的機率高嗎?
而且就我媽的說法來看,當時的碰撞原因是那兩輛車之間的距離過短為主要因素
這樣子又會跟她有什麼關係?實在有點莫名其妙......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3/17(五)00:59 ID:SslkLTe6] [] No.22200   
>這樣子又會跟她有什麼關係?實在有點莫名其妙......
http://www.995.tw/car/?p=983
大概就跟這個連結裡面的違停車一樣,不是直接的肇事者但是卻是間接造成肇事...

法律的部分就有請專家來講解了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3/17(五)06:01 ID:rnfmSCOk] [] No.22201   
有任何影片嗎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7/03/17(五)12:14 ID:JdgKipWU] [] No.22202   
有影片證明比較重要
再來就是說車禍有造成有人受傷或死亡嗎?
刑法185-4(應該是以這條起訴吧?)以致人死傷為要件
沒有的話頂多是行政罰
另外本條只要是與車禍的發生有因果關聯性就會構成
間接性造成、是不是有因果關聯 是要看檢方舉證的問題
無標題 名稱: 原PO [17/03/17(五)19:46 ID:tFB8Sbs.] [] No.22203   
>>No.22201
>>No.22202
我問過我媽了,她說沒特別問警察
警察也沒主動告知有無影像記錄
這幾天我再打去問承辦員警,謝謝
無標題 名稱: 原PO [17/03/20(一)22:03 ID:XotxlWZ6] [] No.22210 4推  
 檔名:1490018605655.jpg - (56 KB, 954x954) 56 KB
我用估狗街景加上我媽的描述後作出了這張圖
圖中的紅線是我媽的路線,綠線和棕線則分別是碰撞的機汽車的路線
紫色圈圈和內部的顏色則代表紅綠燈及當下的燈號
老媽表示她當時從巷子裡出來後看見綠燈就直接往前騎,就警察的說法來看
她應該要看橫向的燈號而非縱向的燈號,也就是說應該是有誤判燈號的闖紅燈的可能冏
但這邊有個問題在於那兩台車當時是要右轉的,也就是說跟我媽的行車路線根本沒有交集
就算我老媽真的闖紅燈好了,也應該不至於造成兩車的追撞才是
不知島民們如何判斷這起案件?
另外當時那個機車騎士雖然有倒地,但是馬上就爬起來打電話了
原PO : 補充一下,那輛追撞機車的汽車是計程車,加上一般來說後車責任都比較大 (XotxlWZ6)(17/03/20 22:32:41)
原PO : 所以我認為計程車司機可能不願賠償,向警方主張是我媽讓機車騎士急煞才害他撞上 (XotxlWZ6)(17/03/20 22:33:26)
無名氏 : 我認為你媽沒事 另外警察說要看圖中橫向紅燈號根本有事 (MrbYUvx2)(17/03/21 16:42:42)
無名氏 : 紅燈號變綠燈你媽是要怎麼過馬路阿 (MrbYUvx2)(17/03/21 16:43:11)
無標題 名稱: 原PO [17/03/21(二)18:50 ID:qwi4hrow] [] No.22213   
 檔名:1490093453665.jpg - (56 KB, 954x954) 56 KB
>>No.22210
>MrbYUvx2
可能我沒說清楚,圖中的兩條粉紅線是停止線
替她作筆錄的警察是說我媽在從巷口出來進入橫向的馬路後就必須以該馬路上的信號燈為準
很不巧地老媽她出來的巷口接進入的街口之間就只有那麼一小段路
所以她大概是出巷口後先看見街口的綠燈就直接騎過去了
剛好出巷口正前方的另一個街口又是沒有信號燈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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