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 [
搜尋
] [
相簿
] [
主題列表
] [
系統資訊
] [
管理區
] [
重新整理
]
法律
回答者不一定是專業法律人士,對法律解答不負責任,僅供參考!
如欲進行訴訟,建議尋找專業且合格的事務所,法院附設的訴訟輔導科,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單位協助!
[
投稿
隱藏表單
]
[
版面問題回報/版務討論區
]
[
回到版面
]
回應模式
名 稱
E-mail
標 題
內 文
EID OG SMAPS
附加圖檔
[
無貼圖
] [
連貼機能
]
類別標籤
(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刪除用密碼
(刪除文章用。英數字8字元以內)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PNG, BMP, SWF,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3000 KB。當回文時E-mail填入sage為不推文功能
當檔案超過寬 200 像素、高 200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在文中張貼 YouTube 或 ニコニコ 完整網址可自動轉換成影片.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並且向管理員回報:[
按此回報
]
*您選擇關閉了JavaScript,但這對您的瀏覽及發文應無巨大影響
要期中考惹
名稱:
無名氏
[16/11/05(六)20:35 ID:vlFsWLes] [
]
No.21906
推
題目:甲有某畫為乙所竊,乙賣某畫與善意之丙
問當事人法律關係
1.丙自乙善意受讓某畫
2.甲得向丙主張盜贓物回復請求權
3.乙對丙負瑕疵擔保責任
邏輯上一定是先講完1 然後講2 最後才講3
可是寫題目又要把甲乙、乙丙、甲丙關係寫一起
這樣不管怎麼排 感覺都很怪啊
大家以前是怎麼寫的啊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11/06(日)00:38 ID:DMDNpo8g] [
]
No.21907
推
一.甲對丙部分
在這段處理甲的所有物還請求權和盜贓物回復請求權
和丙的善意取得抗辯
二.甲對乙部分
對乙的不當得利 侵權行為
(前段中丙是否取得該畫要分別假設處理)
三.丙對乙
契約責任
善意受讓因為是題目講明的東西不用花太多篇幅來討論,
鋪排出要件後在小前提部分一筆帶過就好了
順序大概是767→801.948→949
第二.第三要點出法條和競合
之中內容篇幅要寫多少看時間而定
這種民總的題目最討厭的就是結尾喜歡來個大哉問
然後浪費你一堆文筆墨水 但是偏偏沒什麼學說爭議
只是在考基本觀念
無標題
名稱:
我是原PO
[16/11/07(一)17:39 ID:ElWovOhA] [
]
No.21909
推
非常感謝
>>No.21906
這次考試寫的很順暢!
【刪除文章】[
僅刪除附加圖檔
]
刪除用密碼:
第一頁
[
0
]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