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 [
搜尋
] [
相簿
] [
主題列表
] [
系統資訊
] [
管理區
] [
重新整理
]
法律
回答者不一定是專業法律人士,對法律解答不負責任,僅供參考!
如欲進行訴訟,建議尋找專業且合格的事務所,法院附設的訴訟輔導科,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單位協助!
[
投稿
隱藏表單
]
[
版面問題回報/版務討論區
]
[
回到版面
]
回應模式
名 稱
E-mail
標 題
內 文
EID OG SMAPS
附加圖檔
[
無貼圖
] [
連貼機能
]
類別標籤
(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刪除用密碼
(刪除文章用。英數字8字元以內)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PNG, BMP, SWF,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3000 KB。當回文時E-mail填入sage為不推文功能
當檔案超過寬 200 像素、高 200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在文中張貼 YouTube 或 ニコニコ 完整網址可自動轉換成影片.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並且向管理員回報:[
按此回報
]
*您選擇關閉了JavaScript,但這對您的瀏覽及發文應無巨大影響
檔名:
1476011786648.jpg
- (29 KB, 640x360) [
]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10/09(日)19:16 ID:0oroVAb.] [
]
No.21879
3推
想問一下
在網路上編故事 讓民眾對公家體系誤解會有刑責嗎?
偶而會在網路上看到有人寫的一些文章 k島也有看過有人編故事
內容胡亂拼湊點東西,再加點用來混淆視聽的說詞 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 因為證據被XXX被湮滅
造成影響會有什麼刑責?
沒造成影響會有刑責嗎?
無名氏: 要視情形 偽造公文書 僭行公務員職權(158) 恐嚇公眾 污辱公務員及公署(140)等 不能一概而論 (ZEpjQSgU 16/10/10 18:45)
無名氏: 但是在杜撰的故事中指稱司法機關(沒直接指名人名單位) 瀆職違法 似乎都不適用上述的法條啊 (6rZIUhic 16/10/10 22:09)
無名氏: 所以遇過警察無法分辨樓梯與門堅持我從大門回去而不是二樓走下來這樣發在K島上 我如果堅稱是事實 算哪種 (x/ISTlU. 16/11/11 05:01)
【刪除文章】[
僅刪除附加圖檔
]
刪除用密碼:
第一頁
[
0
]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