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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名:1471659907192.jpg - (242 KB, 869x730) []
242 KB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08/20(六)10:25 ID:AERlCj3w] [] No.21792 2推 
小弟是新進地政士,最近剛入行,發現業界超貸現象非常普遍
例如一間房子100萬,客人現金不夠,就把合約寫買賣價125萬,再找銀行貸款8成就有100萬,客人就不用拿錢出來買房子

想請問地政士該如何保護自己呢?
在特別約定寫上地政士不介入價金流程(這有用嗎...總覺得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
萬一被抓到,地政士會受到何種處分呢? 罰錢而已嗎? 還是要關呢?

因為前陣子華南事件才有人被判刑,最近也有認識的地政士因為類似事情官司纏身,一個案件才賺幾千塊而已我覺得實在不值得...

唉...才剛拿到執照就幹不下去了
希望各位前輩能分享一些意見、給點建議,感激不盡
無名氏: 沒用的,別忘了地政士有實價登錄的責任,光這條被抓到就是最少3萬~15萬喔 (igg4cKNs 16/08/20 15:04)
無名氏: 如果運氣不好是被檢察官釘上的話,被告偽造文書也是有可能的 (igg4cKNs 16/08/20 15:06)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08/20(六)16:53 ID:AERlCj3w] [] No.21793 11推  
 檔名:1471683229363.jpg - (31 KB, 540x549) 31 KB
我是原PO

就我所知,是有觸犯偽造文書、詐欺、背信、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另外還有更多??),想請問沒有特殊背景(例如老爸是XX議員或某大企業老闆)的情況下,實務上會因為這樣而坐牢或背上前科嗎?

還是頂多罰罰錢而已?
假設被查出辦了數不清的這種案子,每件的罰則是分別計算嗎?

島民A夢幫幫我;__;
無名氏: 安啦主張善意不知就沒事了 (1q3RAEl. 16/08/20 17:13)
無名氏: 這種事業界很普遍 真的被抓包的少之又少 大部份被抓的是不動產經紀人 (1q3RAEl. 16/08/20 17:17)
無名氏: 前提是你沒混進去一起出謀劃策 手法要高明點不要被抓到 (1q3RAEl. 16/08/20 17:18)
無名氏: 舉例來說 就實價登錄部分 你的當事人要走偏門 那"登錄"的手續叫他自己去辦 (1q3RAEl. 16/08/20 17:26)
無名氏: 樓上,那是不可能的,只要是地政士送件的案子,就是由地政士負起實價登錄的責任 (igg4cKNs 16/08/20 17:28)
無名氏: 偽文可以善意不知逃掉 詐欺亦同 背信不成立 登載不實跟偽文綁一起頭過身就過 (1q3RAEl. 16/08/20 17:35)
無名氏: 實務也常見前後約 價金500契約400 100私下另訂 只要你不介入都是不動產經紀人遭殃 (1q3RAEl. 16/08/20 17:38)
無名氏: 不對吧,依照平均地權條例47條第1、2項,就已經說了地政士優先於經紀人,出事都是地政士在擔的 (igg4cKNs 16/08/20 17:58)
無名氏: 就刑事判決來看 大部分登載不實亦或偽文罪地政士在判決中幾乎都是善意第三人 (1q3RAEl. 16/08/20 22:03)
無名氏: 除了幾件有共謀竊取土地案外 地政士極少被列被告但這只是刑事 行政刑罰我就不清楚了 (1q3RAEl. 16/08/20 22:05)
無名氏: 問了地政士朋友 他說地政士就是跑腿不負責實際審查契約內容 有事通常是手癢拿人好處... (1q3RAEl. 16/08/20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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