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版面]
回應模式
名 稱
E-mail
標 題
內 文
附加圖檔[] []
類別標籤(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刪除用密碼(刪除文章用。英數字8字元以內)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PNG, BMP, SWF,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3000 KB。當回文時E-mail填入sage為不推文功能
  • 當檔案超過寬 200 像素、高 200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 在文中張貼 YouTube 或 ニコニコ 完整網址可自動轉換成影片.
  •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並且向管理員回報:[按此回報]

為什麼刑責這麼輕? 名稱: 台灣真奇怪 [16/07/10(日)23:11 ID:ITKede5s] [] No.21736 10推 
為什麼詐欺跟撞死人之類的懲罰都這麼輕啊?
這些分明都是直接毀了別人一生的事情
結果不是關沒多久要不然就是罰金幾個月薪水而已
無名氏: 那麼斗膽問一下,應該罰多重? (syMCEz4. 16/07/11 10:47)
台灣真奇怪: (゚∀゚)<詐欺>罰總資產1/3 然後1/3賠償受害者1/3繳納國庫? (CXB4foUw 16/07/12 13:31)
無名氏: 問題不是罰金 而是台灣檢察官只找犯人 不找金額流向 倒置被害人只能用民法請求返還 (Grc1mj.c 16/07/12 14:11)
無名氏: 刑責多重都會有人去犯罪,每年都有死刑還是有人犯殺人罪,與其辯論罪責多重,不如保護被害人權益,民事上即 (NkgtRctg 16/07/16 08:25)
無名氏: 說實話這種問題,沒走法律的朋友問過我好幾次,為什麼X X罪刑責這麼低,國家在幹嘛,他們除了忘記法律制 (NkgtRctg 16/07/16 08:27)
無名氏: 定是立委,也不知道比例原則 (NkgtRctg 16/07/16 08:28)
無名氏: 台灣法律真的很怪,受害求償幾乎都要靠調解,結果就變成誰後台硬誰說了算 (Hq5nksuI 16/07/17 18:49)
無名氏: 另外詐欺我真的覺得很難判,因為有些被檢舉或查出是詐欺的人事實上是身分被盜用而已 (Hq5nksuI 16/07/17 18:51)
無名氏: 以前常有被盜用身分的人無法舉出證據證明自己是無辜而被迫賠錢 (Hq5nksuI 16/07/17 18:52)
無名氏: 台灣的資安保護系統真的很差,也難怪別國的人那麼喜歡來台灣行騙 (Hq5nksuI 16/07/17 18:53)

【刪除文章】[]
刪除用密碼:
第一頁[0]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