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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名:1465840018837.png - (383 KB, 769x400) []
383 KB關於版權問題 名稱: 無名氏 [16/06/14(二)01:46 ID:ZmRb9/sg] [] No.21673 5推 
最近況機戰版我一直有個疑問

兇鳥 因為整體設計+外型跟鋼彈相似

所以被創通給神隱掉了

那我想問 那創通可以拿兇鳥的設計出來賣嘛
無名氏: 以100%的套用 作為例子 (ZmRb9/sg 16/06/14 01:47)
無名氏: (゚3゚)這3支曾經有賣過啊 (HWg1x/ZY 16/06/14 03:34)
無名氏: 那很久以前的事情啦,後來不給賣導致壽屋這幾隻包含拳擊型套件變成絕版品 (nizXqaRY 16/06/14 04:59)
無名氏: 其實我想問的是 當創作者的作品跟版權商 有衝突時 版權商有權利把創作者的作品納為己用 (NpPeIfUY 16/06/14 13:07)
無名氏: 這樣是ok的嗎? (NpPeIfUY 16/06/14 13:07)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06/14(二)18:12 ID:HWg1x/ZY] [] No.21674 1推  
那2家廠商本來就有商務上的往來,

所以有事好商量,

他的後繼機還不是照出嗎。


>當創作者的作品跟版權商 有衝突時

至於這個問題我認為是著作權侵權的範圍,

要是創作者的作品有侵權、抄襲,

廠商應該都是直接讓你上法院見。

>版權商有權利把創作者的作品納為己用

有授權的延伸作品,權利當然還是在版權商那,

沒授權?

那當然是侵權法院見。
無名氏: 所以創作者的作品跟版權商有衝突的時候 版權商有權禁止販售 但是不可以能創作者的設計為己用就是了 (fGmie8jY 16/06/1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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