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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79條問題
名稱:
無名氏
[15/12/07(一)23:42 ID:bWNpc0j6] [
]
No.21346
11推
以該圖為例,如果小學生之父母不同意時,契約應該無效
但其無效到底是絕對無效還是相對無效?能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還有絕對無效跟自始無效算不算同一個概念?
無名氏: 無效原則上就是自始當然確定不生效力,相對無效是例外,基本上要有特別規定或約定 (nf5PNfBY 15/12/08 09:40)
無名氏: 民法79條沒特別規定,就是絕對無效了。例子是有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的問題,不過那是無權處分 (nf5PNfBY 15/12/08 09:48)
無名氏: 的層面,倒不是因為民法79條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nf5PNfBY 15/12/08 09:50)
無名氏: 絕對無效>無效事由能對誰主張的問題,自始無效>法律行為從何時開始變無效的問題,嚴格來說不算同一個概念 (nf5PNfBY 15/12/08 10:01)
無名氏: 不同樓上見解,絕對無效其目的在維護一般的、抽象的公共利益,相對無效目的在保護個別的特定當事人之利益 (7HQ0wL46 15/12/08 13:14)
無名氏: 當在絕對無效之情形,任何對該法律行為無效之宣告具有利害關係之人均享有得否認或質疑該法律行為效力之權利 (7HQ0wL46 15/12/08 13:15)
無名氏: 而在相對無效之情形,唯有法規範目的所欲保護之特定當事人或第三人始享有得否認或質疑該法律行為效力之權利 (7HQ0wL46 15/12/08 13:16)
無名氏: 而79條的目的不是保護公共利益,而是保護特定當事人,應解為相對無效 (7HQ0wL46 15/12/08 13:19)
無名氏: 而絕對無效是和相對無效作區分,自然與自始無效是不同概念 (7HQ0wL46 15/12/08 13:19)
無名氏: 所以這張圖合法? (x89Vd0DQ 15/12/08 16:45)
無名氏: x89Vd0DQ 這回答的機會我就讓給其他人了 (7HQ0wL46 15/12/08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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