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版面]
回應模式
名 稱
E-mail
標 題
內 文
附加圖檔[] []
類別標籤(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刪除用密碼(刪除文章用。英數字8字元以內)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PNG, BMP, SWF,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3000 KB。當回文時E-mail填入sage為不推文功能
  • 當檔案超過寬 200 像素、高 200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 在文中張貼 YouTube 或 ニコニコ 完整網址可自動轉換成影片.
  •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並且向管理員回報:[按此回報]

檔名:1447172545608.png - (353 KB, 630x487) []
353 KB虛假文書 名稱: 無名氏 [15/11/11(三)00:22 ID:bF/M2FYs] [] No.21297 1推 
中華民國刑法 ( 民國 97 年 01 月 02 日 非現行法規 )
第 210 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香港《刑事罪行條例》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則該名首述的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
構成要件之一是可能或實際造成他人損失吧
請問一下,在什麼情況下虛假文書不會「可能或實際造成他人損失」?

有沒有具體案例呢?
無名氏: 舉例:契約正本滅失,還好有存檔印出來偽造雙方簽名=>無實際造成損失 (0c9jYJCo 15/11/11 08:58)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11/11(三)23:30 ID:bF/M2FYs] [] No.21300 11推  
先謝謝回應
再具體情況問一問,希望可以得到意見

情況是我被客戶授權替他處理一些申請文件,
文件本應是他填好所有資料和簽署再給我替他處理的,
但在遞交限期前文件寄到我手上,
我卻發現有些他該簽的地方沒有簽到,
這時又聯絡不到客戶,
無法取得代簽授權

因為如這份文件無法如期提交,
將會造成客戶的損失,
假設我仿冒他簽名簽了遞交文件,
而之後我又無法取得他授權,
那麼這情況下的冒簽,
會否達成構成要件的「可能或實際造成他人損失」…?
無名氏: (・_ゝ・)實務有個認定方式=>偽造變造內容為"真實"較傾向無罪,但你的例子不適用仍有違法疑慮 (cm0McRRY 15/11/11 23:40)
無名氏: 請問有關疑慮方面,能作一點具體說明嗎?謝謝 (bF/M2FYs 15/11/11 23:42)
無名氏: (・_ゝ・)其實你的例子比較牽扯民事方面,如果牽涉金額為你能負擔內之風險+重要客戶+客戶面子就簽吧 (cm0McRRY 15/11/11 23:43)
無名氏: (・_ゝ・)反之最好別擅自作主,最好是找上級背書,總之他沒給你什麼好處情況下還是別擅自代理 (cm0McRRY 15/11/11 23:47)
無名氏: 好的,感謝。那當成最壞的情況,被刑事控告又罪成, 會是Binding over還是坐牢機會較高? (bF/M2FYs 15/11/11 23:48)
無名氏: 另外這樣的情況下,假設客戶後來要提告,那麼我的公司會否一同負上法律責任? (bF/M2FYs 15/11/11 23:51)
無名氏: (・_ゝ・)就算有刑事責任,你的情況也只是微罪,頂多罰金。 (WP7hW4os 15/11/12 09:26)
無名氏: (・_ゝ・)民事賠償責任,這例子明顯是業務上行為,公司自然要負連帶責任 (WP7hW4os 15/11/12 09:27)
無名氏: (´,_ゝ`)少多事,他沒簽是他家的事。你簽出包當然是都算你的。 (JZO1SXN. 15/11/12 12:46)
無名氏: (´,_ゝ`)光是偽造文書,以公司立場直接可以請你走路了,上級背書則是一起滾蛋。 (JZO1SXN. 15/11/12 12:52)
無名氏: 好的,謝謝你們… (p3aQ35SY 15/11/13 23:56)

【刪除文章】[]
刪除用密碼:
第一頁[0]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