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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9/19(六)10:01 ID:9PKC3TbA] [
]
No.21212
3推
最近要告人公然侮辱(刑)
請問我應該準備好證據資料前往地方法院按鈴比較好,還是到稍遠處的警察局報案比較好?
(已被吃案一次)
無名氏: 直接告 (Dqt6MHEY 15/09/19 12:34)
無名氏: 按鈴是去地檢署,而不是法院。但推薦先去訴訟輔導科詢問程序。 (qW/nzKVA 15/09/22 01:37)
無名氏: 感謝各位! (oXEG.MUs 15/09/24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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