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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8/08(六)22:08 ID:N41oSMF.] [] No.21151  
冒昧問個問題
我有朋友有我的露天帳號密碼
在未經我允許下登入
取得我認證的手機之後打電話給我
除此之外沒有再動我的露天 也沒有假拍賣
所以也沒造成我的損失

但是現在登入紀錄已經不見了
這樣可以告他嗎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8/08(六)22:57 ID:mQZf1kVs] [] No.21152 2推  
不可
畢竟帳密是屬於個人身分,他會取得代表著你默許他可執行帳密下所云許的權限行為,而你個人在提供的同時也表示你要設想到之後的風險

如同刑事訴訟法中,與人同居共有住所,就要承擔另一方同意調查搜索的風險
無名氏: 刑訴錯了,同居的公共部分(如客廳)是要承擔風險沒錯,但私人部分可沒有 (WpVUco8I 15/08/09 18:48)
無名氏: 至於21151的問題,是沒法子告因為是要無故登入+"造成損害",而他是缺後者 (WpVUco8I 15/08/09 18:51)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8/09(日)14:35 ID:BZSgT4uU] [] No.21153 6推  
>>No.21152
同理
借別人的遊戲帳號,把東西拿光光也不算竊盜
必須帳號密碼是偷來的才算囉?
無名氏: NO (WpVUco8I 15/08/09 18:51)
無名氏: 不算竊盜不等於沒有犯罪... (5Z/JLeH2 15/08/09 21:08)
無名氏: (・_ゝ・)此例視情況仍有背信或無故刪除變更電磁紀錄罪之適用~ (m8ggwNt2 15/08/10 12:42)
無名氏: 看到上面補充造成損害,瞭解了 (ocAqTcL. 15/08/12 09:45)
無名氏: 蠢到把艦娘直連網址PO上島船被拆光又如何? (nwyT0nR2 15/08/13 06:34)
無名氏: 樓上的例子就會中標了 (aVnzV1TQ 15/08/13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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