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版面]
回應模式
名 稱
E-mail
標 題
內 文
附加圖檔[] []
類別標籤(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刪除用密碼(刪除文章用。英數字8字元以內)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PNG, BMP, SWF,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3000 KB。當回文時E-mail填入sage為不推文功能
  • 當檔案超過寬 200 像素、高 200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 在文中張貼 YouTube 或 ニコニコ 完整網址可自動轉換成影片.
  •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並且向管理員回報:[按此回報]

檔名:1437977870352.jpg - (255 KB, 1920x1200) []
255 KB文長注意 名稱: 無名氏 [15/07/27(一)14:17 ID:uibDoUeY] [] No.21117 5推 
最近跟衰事很有緣...相隔不到一年我又來法律版問問題了

是這樣的,我和友人共三人去好樂迪唱歌,包廂開了過幾分鐘我去廁所,發現廁所木門內側被人打凹一個洞,我覺得很好笑,還叫我朋友來看,愉快的聚會結束之後,在回家的路上,我接到電話,好樂迪要我回去解釋廁所門上的洞是怎麼一回事,我很配合的回去解釋,我當然是說我們一進包廂就有那個洞了,好樂迪方面是說在他們前一天最後的例行檢查之後,我們是第一個使用這間包廂的人,所以堅持是我們打的,要我們賠錢,我就說這樣吵也不是辦法,總之先叫警察來備案,就把警察請來了,警察來之後就拍拍照、問問題,反正最後說來說去好樂迪那邊的意思就是不賠錢就提告。

想請問島民對這件事情有什麼樣的看法?
隨著事件繼續下去之後我們大概會遇到什麼事情?
或有任何建議都麻煩告訴我

這裏先謝過
無名氏: 沒看法 (tkJZoJio 15/07/27 19:04)
無名氏: 就給他告阿 (YrfqJ9Q. 15/07/27 21:58)
無名氏: 無法舉證 (t2Xsdg7. 15/07/28 00:23)
無名氏: (*゚ー゚)給他告,他怎麼證明他昨晚檢查是正常的? (qh1b4CWU 15/07/28 08:14)
無名氏: (*゚∀゚*)走道的監視器影片? (Rnv71IQg 15/07/28 12:33)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7/28(二)13:24 ID:7K7fKj/s] [] No.21120 5推  
>>就給他告阿
對方說已送件

>>無法舉證
我也是這麼想的 但我想再問清楚一點
他們的說法就是在檢查之後我們是第一個包廂客人
這樣的舉證應該沒辦法成立吧?
畢竟也有可能是他們自己的員工打的
或本來就有洞 可是查不到是哪組客人打的 就嫁禍給下一組客人負責

>> (*゚ー゚)給他告,他怎麼證明他昨晚檢查是正常的?
他們或許有某種檢查表之類的(我不確定)
就是檢查什麼沒壞什麼壞了在上面打勾之類的表格
如果那種表格存在的話有辦法當作證據嗎?
畢竟如上所說可能是他們自己人弄壞但不承認

>>(*゚∀゚*)走道的監視器影片?
如果你的意思是說
在前一天檢查後和我去消費前是不是有別的人進出包廂的話
這我還在考慮要不要在開庭的時候提出來
我覺得沒甚麼幫助
因為就算有人進出我也沒有證據是那個人打的
目前我比較傾向於以好樂迪無法舉證的情況來處理

我有查到之前一個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07/588014/
像在這種情況下陳男嫌疑最大 被起訴理所當然
"假設"如果最後麥克風架上沒有陳男的指紋的話
那陳男無罪的機率應該很大吧?

還有我還想問
如果我懷疑是他們員工自己打的或追不回破壞者就嫁禍給我們的話
那我要怎麼在開庭的時候提出來?
準備一張我和有人三人的共同聲明書?

最後如果還有問題及建議 也麻煩島民不吝分享
謝謝
無名氏: 你的例子已經撤告,不用假設 (t2Xsdg7. 15/07/28 17:05)
無名氏: 真的嗎?跪求在哪裏查的 (/lBMoZOU 15/07/28 17:10)
無名氏: 舉證是告訴人的事,被告無義務自證 (t2Xsdg7. 15/07/28 17:13)
無名氏: 判決書自己蒐尋,網址沒辦法複製 (t2Xsdg7. 15/07/28 17:51)
無名氏: 謝謝 我會試看看 (7K7fKj/s 15/07/28 18:15)

【刪除文章】[]
刪除用密碼:
第一頁[0]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