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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義工、志工是否有投保必要?
名稱:
無名氏
[15/06/01(一)00:16 ID:fjTiAKyg] [
]
No.20861
2推
剛剛看到附圖這個問題,好像是以是否有雇傭關係來做判定
那請問一下同樣是非公司行號、私人的情況下,找了朋友不支薪來幫忙,是否有投保(勞保、意外險等)的必要?
而在這個情況下要是朋友在幫忙中出了意外,是否有法律上的責任?或著只有所謂的道義責任?
原PO: 自己補充一下,幫忙的內容是在一個公開並且有收取小額費用的場合協助,好比茶會、私人展覽等 (fjTiAKyg 15/06/01 00:19)
無名氏: 有,現在都依志願服務法在走,凡是申請得主管機關同意,而你的情況不能適用 (TIXVS9vI 15/06/01 12:50)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6/01(一)00:39 ID:1OJEiZz.] [
]
No.20862
推
請注意勞基法第二條中有「獲得報酬」之定義
沒有的話自非勞基法所稱的勞工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6/01(一)12:55 ID:TIXVS9vI] [
]
No.20874
推
弄完整一點好了。
志願服務法的第二條
本法之適用範圍為經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辦或經其備查符合公眾利益之服務計畫。
前項所指之服務計畫不包括單純、偶發,基於家庭或友誼原因而執行之志願服務計畫。
跟 第16條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並得補助交通、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
這些都還好,最大的問題是還得要做基礎訓練跟特殊訓練,且還要定期的考核,別以為免錢的最好用,只怕這些前置跟後置的開銷就比你花錢請人還要貴很多也麻煩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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