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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KB有關妨礙電腦使用罪 名稱: 無名氏 [15/04/29(三)11:28 ID:qnBwHzqU] [] No.20726 3推 
我曾有一位很要好的網友
有段時間跟他聊天過,他的身家背景等資料都跟我說過了
後來才發現連一開始的名字都是用假名
其它他跟我說的事大概七成都騙人的
事後也完全查不到他的任何底細
雖然具體上沒有什麼損失
但精神層面上的打擊大到曾想讓我選擇自我了斷
之後是有靠著抗憂鬱劑之類的稍微好過一點
想請問有沒有方法能只憑藉著「FB」或「RC」的「登入記錄」
搜尋到他的IP,進而找到他現實中這個人
如果真的找到了,那有辦法告他詐欺嗎

另外就是
我曾經將自己的「線上遊戲帳號」借給他
他卻因為一點無聊的小事,沒經過我的同意
就隨意動用我帳號裡的東西
比方說把我認為還有用的虛擬寶物擅自拿去變賣
雖然賣掉的錢他並沒有佔為己有
可是這種感覺還是很不好受,後來是有原諒他了
但我若原本打算提告,這樣有辦法依刑359告得成嗎
無名氏: 詐欺無施用詐術 359部分是並非無故(借人帳號)也無致生損害於他人(沒有把賣的錢佔為已有) (2.fH5h5M 15/04/29 11:34)
無名氏: (゚∀゚)<339詐欺罪,應該有施用詐術(與事實不符),被騙者也陷入錯誤,但是沒處分財產 (pHpFAhEs 15/04/29 12:15)
無名氏: (゚∀゚)<當然也就沒有財產損失,主觀上網友也沒有不法所有之意圖,不成立詐欺罪 (pHpFAhEs 15/04/29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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