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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KB同性婚姻 名稱: 無名氏 [15/01/06(二)23:13 ID:Z55Qwa1c] [] No.20140  
嚴格說,中日韓等東方國家幾乎沒有像十字教那樣的歧視和仇恨
但是對於同性婚姻、伴侶和認養這部分,卻一直沒有合法過
其他不少亞洲國家也有這樣的情況,而回教地區則是直接判死刑

接著舉幾個同性戀合法的國家
西方的英、法、挪、冰、比、加、紐,南美的烏、巴、阿
還有美國的大多數州合法,除了少數幾州
從同性的性行為到成家都是全面性的一律合法

所以我要問的是,為什麼那些沒有明顯迫害同性戀的國家
為何無法通過同性戀的合法婚姻?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1/07(三)00:09 ID:3uTPhmdk] [] No.20141   
你要先明白
「沒辦法接受同性戀」的人並不必然會仇恨或去迫害同性戀者

一個國家當然有可能是一個不會明顯迫害同性戀者,但大多數的人其實無法接受同性戀,的這種狀態
所以即使對同性戀者沒怎麼仇視與迫害,要改變傳統的風氣、觀念與法律
還是需要其他強烈的理由與契機,去克服那個「沒辦法接受」的風氣與觀念

當然這種狀態總比會明顯迫害同性戀的國家有希望多了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1/07(三)00:36 ID:yYM5rk72] [] No.20142 3推  
法律是由習慣 習俗 道德具現化後的產物
當社會不接受這樣的東西時 法律是不可能產生的
具體而言 是大部分人的社會共同意識凝聚出法律去約束少部份人
譬如大部分人認為殺人不對 所以創造法律去管束那些想殺人的少數人
而不是少部份人創造了法律去改造社會大部分人

你要同性戀合法結婚 你先去花20年改造社會風氣再說
就像清末民初不再綁辮子纏小腳一樣
社會大眾認同的事情自然就有人去做 法律自然就會改
不要什麼都想直接跳到最後
無名氏: 所謂"跳到最後"是什麼意思? (WoTk531U 15/01/07 22:44)
無名氏: 立法 (7qe7Knmg 15/01/08 16:22)
無名氏: (´ー`)難不成沒戴安全帽要罰錢,是當時有那種社會風氣? (Hy0ddGcI 15/01/22 14:16)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1/07(三)13:13 ID:XAzbnvWI] [] No.20146 16推  
>>No.20142
「我們之間」是台灣第一個女同性戀團體,成立於1990年2月23日
以這點來看,同權運動也有個20年以上的歷史了。很多東西能走到修法這步都是要好幾年的努力,"突然冒出"來很多時候只是錯覺而已(或難聽一點就是自己跟不上時代怪別人)
與其說是性平團體沒宣傳或努力就想強迫大眾接受,不如說是這幾年帶有特定偏見的團體突然發現苗頭不對開始起乩。
無名氏: 原PO的問題並不是討論台灣的情況啊 (3uTPhmdk 15/01/07 15:37)
無名氏: 會有突然冒出的感覺 就代表大部分的人根本無感 是推動的人自以為很有成效 (411al1vs 15/01/08 20:22)
無名氏: 社會運動推行30年50年才有一點成效的多的是 20年其實真的沒什麼 (411al1vs 15/01/08 20:27)
無名氏: 會引來反對團體的對抗 其實只是開始而已 會贏會輸還很難說 (411al1vs 15/01/08 20:28)
無名氏: 國外贏了也不代表國內就會贏 不然通姦除罪化 性專區 博奕專區等等等一堆議題早就不用吵了 (411al1vs 15/01/08 20:29)
無名氏: 喔喔所以你以為立法只是因為大多數人覺得可以立法而不是要保護某種東西?不要把習俗主義當定論。 (wAh/QJaY 15/01/09 13:17)
無名氏: 現實就是如此 立法不用絕對多數 但至少要相對多數 沒有到標準就是洗洗睡 (AffWxJUs 15/01/09 21:13)
無名氏: 不然自古以來的少數族群像是蘿莉控 近親 甚至人獸 三次元x二次元等等等一大堆 (AffWxJUs 15/01/09 21:17)
無名氏: 不是講話比較大聲比較會吵的就就一定要給他保護 不能被大眾接受的就是不用想 (AffWxJUs 15/01/09 21:18)
無名氏: 你相信幼童判斷力成熟嗎?你真心認為同志家庭算是正常家庭? (S0EBFkUw 15/01/09 23:38)
無名氏: 同志婚姻實屬偽議題。 (S0EBFkUw 15/01/09 23:42)
無名氏: 你相信那些滿嘴謊言、充滿邏輯謬誤的護家盟判斷力正常嗎? 你真心認為將人當二等公民的社會算是正常社會? (e8zxipss 15/01/11 10:12)
無名氏: 拿不出論點,拿不出立論根據的時候,只要裝模作樣口吐一句「xxx是偽議題!!!」就好了嘛 :) (e8zxipss 15/01/11 10:13)
無名氏: 當真支持同志婚姻者,認為通過是有可能的? (iXEvU0Yw 15/01/11 23:20)
無名氏: 立法程序上面這是可能發生的,支持修法的國民也有一定人數;能否成功這一點誰都不能保證,但可能性不會是零 (mmGXJnLQ 15/01/12 00:14)
無名氏: 而且人權 平等 反歧視是人類文明發展的大方向 今天修法不成也好 多等十年 二十年 五十年 終究會成功 (mmGXJnLQ 15/01/12 00:15)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1/09(五)23:29 ID:S0EBFkUw] [] No.20161 8推  
為何要通過同性戀的合法婚姻呢?

國情不同,我國不適合開放同志結婚,理由複雜,最主要是
我國過於混亂。倘若開放,社會秩序只會更亂。

而且國外開放並不代表台灣就應該跟著。舉一個例子,之前我國某位偉大的部長曾說過通姦做事落伍的,廢除才是潮流。(即允許伴侶任意與人發生性關係,這有沒有想到什麼跟多元成家法案很類似的東西)

我國普遍充滿崇洋媚外的情結,洋人幹甚麼,也想跟著幹。深思啊!最近洋人國家發生什麼事大家都很清楚,沒事不要惹事。
無名氏: 沒辦法就是會有一大堆人認為國外就是好,特別是喝過洋墨水的僑民,話說那些人到底是被灌輸了什麼,整天覺得 (sPgh9MwU 15/01/09 23:59)
無名氏: 洋人開放之後就沒事 華人開放之後就會社會大亂 這種論調本質上才是最崇洋媚外的 而且是自卑心態的表現 (mmGXJnLQ 15/01/12 00:17)
無名氏: 為甚麼別人家辦得到的事情 自己去辦就會社會大亂? 這不是等於說「我們的國民水準就是別人低等一截」? (mmGXJnLQ 15/01/12 00:19)
無名氏: 既得利益的考量?國外不僅有通姦除罪化,還有無過失離婚制,這會讓多少人跳腳? (.2cp/Qy6 15/01/12 11:11)
無名氏: 看看S0EBFkUw的觀念,什麼時候除罪化等於允許伴侶任意與人發生性關係了? (.2cp/Qy6 15/01/12 11:12)
無名氏: 只會用法條來束縛人,不敢面對包含了自身因素在內的現實,可悲 (.2cp/Qy6 15/01/12 11:13)
無名氏: 通姦罪除罪化指的是不上刑法,但還是要付錢的(民法) (ytYLYCRo 15/01/16 14:40)
無名氏: 還有,你說"我國過於混亂",我同意;但是哪方面的混亂?金融秩序?犯罪率?性觀念?還是其他?拜託說清楚 (ytYLYCRo 15/01/16 14:42)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1/10(六)10:57 ID:rTasXxAo] [] No.20162 3推  
日本雖然不容許同性戀結婚,但是
表兄妹可以結婚(美國好幾州也是)
和尚也可結婚(連吃葷都可以)
Sewlde.K.Charat◆KlZ49inP3Y: 和尚可以結婚這點其實是看他們宗教的分支並沒有規定在法律中.. (JKNI/1jg 15/01/10 17:35)
無名氏: 我想他想講的是價值觀不同的問題吧 (4QJziQ.2 15/01/10 20:30)
無名氏: 日本和尚可以結婚有一說是日本佛教比較接近藏傳佛,跟中國的大成佛不同 (YUGWlGzY 15/01/11 08:47)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1/11(日)10:10 ID:e8zxipss] [] No.20166 4推  
>>No.20161
你這一段話 論證形式完全就是對岸的那一套wwwww

為何要通過選舉式的民主政制呢?

國情不同,我國不適合開放民主選舉,理由複雜,最主要是
我國過於混亂。倘若開放,社會秩序只會更亂。

而且國外開放並不代表中國就應該跟著。舉一個例子,之前我國某位偉大的部長曾說過一黨專政獨裁是落伍的,廢除才是潮流。(即允許死老百姓推翻我黨另立政權,這有沒有想到什麼跟民主選舉法案很類似的東西)

我國普遍充滿崇洋媚外的情結,洋人幹甚麼,也想跟著幹。深思啊!最近洋人國家發生什麼事大家都很清楚,沒事不要惹事。
無名氏: 民主就絕對是好的嗎? 民主對我國而言如同空氣與水,那是透過多少年的養成與教育 (H.BeMAY. 15/01/11 13:54)
無名氏: 才達成的? 你突然把民主丟到共匪那邊去,你覺得能玩出甚麼德行? (H.BeMAY. 15/01/11 13:54)
無名氏: 民主是從西方傳來的,故你的邏輯矛盾。 (WziANmdY 15/01/11 15:50)
無名氏: 此文哪一處有意圖聲稱民主不是由西方傳來的? 閣下國文讀解能力有待改進>>WziANmdY (e8zxipss 15/01/11 20:29)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1/12(一)00:13 ID:GoOEI9s6] [] No.20168 24推  
國情不同是沒錯
但是不代表要裝瞎
同性婚姻的問題就擺在那裡要解決它
你可以擇選裝瞎或是立個法好好處理它
個人是支持同性婚姻,因為那是個人的"選擇"
即使這選擇會衝擊我的道德觀念
也不能讓我用這道德觀念去阻止別人的需求(就算這需求不是很大眾)
而且換個說法,就算同性婚姻過了又怎樣?
以後下一代問,怎麼有人的配偶是同性?
我會回:那是他們的選擇啊
無名氏: 蘿莉控 近親一樣是衝擊道德觀念 他們一樣有需求 你給不給他們選擇? (xegr6PHw 15/01/12 00:41)
無名氏: 還是你覺得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那些人不出來吵糖吃你就可以悠哉裝瞎? (xegr6PHw 15/01/12 00:44)
無名氏: 同性婚姻不是要合法化才叫「解決」 禁止也是一種解決 只是你看不慣就以為沒解決 (xegr6PHw 15/01/12 00:45)
無名氏: 蘿莉控頂多是個性傾向的問題,沒去作的事不會因為你的性傾向而受到什麼對待 (GoOEI9s6 15/01/12 02:10)
無名氏: 近親在我國是基於優生學,其他國家就不知道了~那禁止同性婚的理由在於? (GoOEI9s6 15/01/12 02:12)
無名氏: 而且這事最終取決於立法者或其背後的民意,就可以得知這社會對同性婚的態度 (GoOEI9s6 15/01/12 02:14)
無名氏: 允許或禁止都沒差,但就拿個理由出來看看,不是在那裡東拉一個蘿莉控西扯一個近親問題就叫理由 (GoOEI9s6 15/01/12 02:15)
無名氏: 或是看不慣那叫牽拖,不像個有經過深思的回應 (GoOEI9s6 15/01/12 02:17)
無名氏: 記得別把同性婚和優生學扯上關係哦......沒用的~理由就一點基本邏輯問題囉 (GoOEI9s6 15/01/12 02:21)
無名氏: 問題浮出來了就應該是解決的問題,答案是怎樣不怎麼重要,重在理由和機會 (GoOEI9s6 15/01/12 02:26)
無名氏: (゚∀゚)把戀童、近親拿出來說嘴?滑坡理論用的真好www (i1JEx/86 15/01/12 06:22)
無名氏: 德國道德文化委員會才剛宣布近親性交禁止應考慮除罪化 (9YRTgTVw 15/01/12 07:00)
無名氏: 違反社會大眾意願就是個理由 只是支持者都不把他當理由 又要543叫人生別的理由出來 (/mCGnG9k 15/01/12 21:28)
無名氏: 同性婚支持者只會講的好像大眾意志跟屎一樣 那小眾意志應該豈不是屎都不如 (/mCGnG9k 15/01/12 21:29)
無名氏: 無視社會大眾的想法 又要大眾的支持 本質上本來就跟蘿莉控之流沒有差別 (/mCGnG9k 15/01/12 21:32)
無名氏: 用什麼自由人權去包裝都只是虛偽 因為他的本質上就只是在爭自己的欲望 只是美其名叫權利 (/mCGnG9k 15/01/12 21:33)
無名氏: 同性是他們的選擇 近親不也是他們的選擇 用什麼優生學去禁止也沒有比較高明 (/mCGnG9k 15/01/12 21:39)
無名氏: 那所謂的違反社會大眾意願要怎麼表示出來?不就立法院投票見真章? (yi73Rjb2 15/01/12 23:12)
無名氏: 而且在外面怎麼講都只是在互嘴有用??嘴輸又怎樣??還不是立法通不通過的最終問題 (yi73Rjb2 15/01/12 23:19)
無名氏: 大眾意識要怎麼表現?看有多少人上街支持阿 看看每年的什麼同志遊行有多少異性戀群眾同樂就知道多少人了 (QPqSFJ.E 15/01/13 19:35)
無名氏: 再不然去連署阿 那麼愛講法律程序 那具體一點先搞一份足夠數量的連署書去陳情 (QPqSFJ.E 15/01/13 19:36)
無名氏: 不然每次要拿這議題炒新聞時現場都只有小貓兩三隻 不就是萬人響應一人到場wwww (QPqSFJ.E 15/01/13 19:38)
無名氏: 可能有人不知道...要是真的上立法院投票...同性婚支持者就準備再等10年吧 (TAb/zUG6 15/01/14 00:06)
無名氏: 一旦被認證不支持立法...要翻身就不是在電視上哭哭可以扭轉的事情了(茶 (TAb/zUG6 15/01/14 00:09)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1/13(二)13:24 ID:IL0HveX6] [] No.20174 4推  
ㄟㄟ
雖然「立法」是比較進階的法學問題,也不好直接說x盲什麼的
但是一堆立論方式亂七八糟的論述是怎樣啊
「因為多數人」「因為少數人」「因為沒有社會共識」,立法這個社會現象是可以讓你只做量化分析做基礎而不用質性分析就對了?
倫理學也可以不用考慮?某些法精神不用考慮?

不是只要會叫囂或是拿多數決這自以為就是民主的概念就代表自己主張的立法模式是恰當的,好嗎?
無名氏: 根本沒人在講立法階段的事 你要跳出來跟人討論什麼立法程序?現在最盲的就你wwww (QPqSFJ.E 15/01/13 19:33)
無名氏: 立法=立法程序?你要不要乾脆說刑法=刑事訴訟法WWW 閱讀跟讀書不難其實,我想應該是啦。 (IL0HveX6 15/01/13 20:19)
無名氏: 閱讀跟讀書真的不難...樓上加油 (TAb/zUG6 15/01/14 00:04)
無名氏: 樓上也只會嘴砲啊...法理學唸完了沒? (m5B1nva. 15/01/14 08:27)
同性戀在中國歷史中並不是什麼新奇的東西 名稱: 無名氏 [15/01/15(四)23:13 ID:lj6MOMC2] [] No.20181 7推  
你要先明白一件事
同性戀不能結婚並不是歧視
這道理就跟一般人不能去領殘障手冊一樣

在台灣並沒有任何一對同性戀因為搞同性戀被判死刑的
等有人因為搞同性戀上了法庭被判有罪...才算是迫害同性戀

其次你要了解
男女結婚是一種傳統文化
結婚法是慣例法...他本質上就過年是放農曆春假還是西曆放1月1日一樣

這之中並沒有美國有放光明節 我們台灣卻沒放 很不公平的邏輯在

如果你要大家放蔣公誕辰紀念日
你應該想辦法說服大家 這一天哪裡美好 蔣公做了什麼偉大的事情 值得大家歌頌這一天

而不是在那邊硬凹為什麼屈原可以有端午節 蔣公不能有 這不公平 要人權機機歪歪
無名氏: 問題是在於婚姻帶來的租稅優惠與遺產繼承等相關的福利,不能結婚就沒有 (73FO.VHw 15/01/16 10:03)
無名氏: 但你也要明白"過去"同性戀在社會上受的待遇,那"將來"呢?要不要在"現在"改變它? (y/nRez0M 15/01/16 12:30)
無名氏: 正常人並不是為了租稅優惠跟遺產繼承而結婚 所以你說同性戀沒有享受到這些東西根本不叫「福利」 (t5h.dPrw 15/01/19 21:13)
無名氏: 就好像即使異性戀 也有不少人是只同居不結婚的 你沒有這些權利 你也沒有相對的義務要負擔 (t5h.dPrw 15/01/19 21:18)
無名氏: 一來一往到底是吃虧還是佔便宜其實還很難說勒 不用講的好像同性戀好像被社會虧了多少錢 (t5h.dPrw 15/01/19 21:20)
無名氏: 有不少人是為了結婚能取的的福利而結婚的,光是病危可以優先探視這點就是不少人結婚的理由 (qJbyNW36 15/02/01 12:46)
無名氏: 說同性戀沒有這些權力所以不需要負擔義務是很奇怪的,不是把眼睛閉起來就可以無視現實狀況 (qJbyNW36 15/02/01 12:48)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1/16(五)00:17 ID:lLfTuR56] [] No.20182 12推  
> 個人是支持同性婚姻,因為那是個人的"選擇"
> 即使這選擇會衝擊我的道德觀念
這就是不支持同性婚姻
既然同性婚姻不符合你的道德觀念
你還要去認同他..這就是個矛盾的邏輯

要我說....
有一堆搞不清東西南北的人支持 才是同性婚姻的最大阻力
一堆人自以為是的幫喊一些亂七八糟口號跟無腦理由
這當然不會被社會認可

同性婚姻支持者要打這場仗
麻煩先搞定那一堆"反正那是別人的選擇 結果不影響到我 跟我無關 那我也來插插花湊熱鬧"的豬隊友
無名氏: 意思是自己願意同性婚姻才有資格支持同性婚姻嗎? (73FO.VHw 15/01/16 10:05)
無名氏: 你看文章沒看全文嗎?當記者?後段的"也不能讓我用這道德觀念去阻止別人的需求" (y/nRez0M 15/01/16 12:10)
無名氏: 講好聽點是需求,講現實點就是如同73FO.VHw所說婚姻帶來的相關福利 (y/nRez0M 15/01/16 12:15)
無名氏: 而且假如真的可以同性婚就會改變我的性傾向?並不會,但可以讓有需求的人可以得到法律相關的保障 不好嗎? (y/nRez0M 15/01/16 12:17)
無名氏: 而且原來觀念受到衝擊可以讓lLfTuR56解釋成不支持,的確很有作記者的概念 (y/nRez0M 15/01/16 12:22)
無名氏: 政府因為XXX政策給你錢那種才叫「福利」 租稅跟遺產繼承是負擔一定義務後得到了權利 (t5h.dPrw 15/01/19 21:25)
無名氏: 但這些權利是因為結婚而產生的果 法律並不是因為要讓人們得到這些權利而創立結婚制度 (t5h.dPrw 15/01/19 21:27)
無名氏: 因為同性戀沒有得到這些權利所以要讓他們可以結婚 這完全就是倒因為果亂扯一通 (t5h.dPrw 15/01/19 21:28)
無名氏: 上頭打錯字更正 倒果為因 (t5h.dPrw 15/01/19 21:30)
無名氏: 支持同性婚姻道德觀又怎麼會受到衝擊呢? 真的是搞不清東西南北... (moUCD4ac 15/01/20 21:49)
無名氏: 不能阻止同志爭取同性婚姻這點...並不代表你支持 (moUCD4ac 15/01/20 21:52)
無名氏: 這種人太多了 表面上很支持 其實把人家當認鬧當笑話 並不認真看待這件事 (moUCD4ac 15/01/20 21:56)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1/27(二)14:55 ID:9KObnwsY] [] No.20220   
別歪曲事實,主流的拒絕理由就是"同性戀令人反感",如此單純
這是本能層面的,好比黑人很髒,東亞人矮小,白人傲慢
其它看似理由的往往只是修飾用的藉口(例如不能生孩子)
認清事實吧,男女相歡才不是為了下一代,大多只是想幹砲
否則為何會有離婚? 外遇? 不忠? 疏於教養? 棄子?
就是想幹砲而已

別想著講道理、辯論,就算戳破了,對象也只會像小貓般鬧彆扭
因為這就是人心,過與理性也只會顯得像個異類,甚至成為惡魔

任何人都無權去強迫他人改變
這是大大違反眾生追求自由的本質
古人早已參透這點,才有了宗教/騙術
否則大家鬧脾氣比大聲就好啦,為了相幹發起戰爭? 值得嗎?

某些權衛團體就是不願承認這些,虛耗資源鬧事才引起反感


又為何會扯到"必須要有相關福利才得以承認同性戀"?
世上沒產值的行為多的很,很多娛樂享受都是
這不能成為拒絕同性戀的理由
否則R20也該禁賣了,所有近代娛樂行為也該杜絕
你說這樣會受不了? 我他媽到都市就是要逃離鄉下匱乏的生活?
那就對啦,杜絕同性戀就是這麼一回事,這是反人性的

人生來注定會有適合吃與不適合吃的生物
人能選擇的只有吃哪個個體
對待同性戀最好的方式就是"要幹屁眼可以,別幹我屁眼就好"
至於性病,這不應該推給同性戀,狗公賤女人才是根源
另外
有一點很奇怪,幹麻一定要合法婚姻? 婚姻為何還要他人承認?
明明根本沒人能阻止甲甲上床修幹
在台灣,只要沒嚴重侵犯他人,是很難被懲罰的
對於麻煩,能規避就規避,這是台灣人的普遍性
這也是台灣相對其他地區的幸福之處

同性戀合法只是早晚問題,不需要再爭論,文化適應需要時間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1/27(二)15:49 ID:9KObnwsY] [] No.20221   
>禁止也是一種解決 只是你看不慣就以為沒解決
錯誤,只要問題還能被提出,就是未能解決
決有終止、根絕一項事物的意義
要就是大家高興,要就是滅絕少數派
不要自以為解決

你這種自我欺騙的劣性也該解決,就是太多這種人,才會有黑心商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1/27(二)21:11 ID:SVhZdWQ.] [] No.20222   
>>No.20220
第一段放大絕不是好方式...
犬儒的態度可以有效毀滅很多看似可以堅持但沒有實質基礎的東西,但是同時會毀掉部分更加"習俗"一點的法之所以為法的理由。
個人認為安全一點還是要從原有的法進行拓延比較好。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1/28(三)05:00 ID:nu0Kyxbo] [] No.20223   
> 有一點很奇怪,幹麻一定要合法婚姻? 婚姻為何還要他人承認?
同性戀並沒有非法婚姻這回事...再強調一遍同性婚姻在台灣並沒有受到迫害
要舉例...亂倫才叫受到法律禁止"迫害"

而結婚一定要政府承認...完全就是習俗
在台灣同性戀愛怎樣就怎樣

從人權角度出發
你們兩個要結婚是你們兩個人的自由
而別人(政府 社會)要不要承認也是別人(政府 社會)的自由

從來就沒有一對同性戀在台灣 因為住在一起互稱公婆盡情做愛 而被法律拆散
換句話說台灣政府從來就沒有迫害同性結婚的"人權"

基本上同性結婚在國外的討論太長久了
從不公平來出發完全就是一條死路
國外長年來的結論就是要公平
就是取消政府認證婚姻的制度

> 同性戀合法只是早晚問題
喊人權口號有用的只有那些同性戀有罪化的基督教國家
在台灣同性戀一直都是合法的

而一個政府承不承認同性婚姻
理由就跟前面講的不承認放假放蔣公誕辰紀念日差不多

你要政府跟社會大眾承認同性婚姻 只有一個方法
就是說服他們同性婚姻哪裡美好 哪裡值得大家推崇

國外那些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
大多數理由 除了社會文化接受度以外
就跟日本過情人節過聖誕節一樣 因為能帶動商機對社會有正面幫助

總之現在台灣的同性戀活動
吵什麼迫害 人權公不公平 只是在幫倒忙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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