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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人
名稱:
無名氏
[14/12/13(六)23:17 ID:LUw7Pp7c] [
]
No.20068
5推
面試上了一個程式設計的職位,要求我填寫兩位連帶保證人的資料。
大概的內容如下:
不得有竊盜毀損背信侵占公款或公物等不法行為,以及不得持有或洩漏與公司業務有關之一切秘密及為一切有損公司商譽或妨礙業務拓展等之不當行為。否則茲願對被保險人之行為所生之損害,共負一切連帶賠償責任,並願放棄民法上證人所得主張之一切抗辯權力。
我想請問這樣的內容合理嗎?
以及保證人的資料要求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電話與簽章也是合理嗎?
無名氏: 保人不留姓名身份證電話簽名的話 誰知道你是真的有找保人 還是隨便把隔壁老王寫上去 (yC0itu6I 14/12/13 23:36)
無名氏: 謝謝你的回答。也想請問一下前面的放棄抗辯權力一事。 (LUw7Pp7c 14/12/13 23:55)
無名氏: 法律板 (gmEAAHB6 14/12/15 11:35)
無名氏: 定型化契約? (gmEAAHB6 14/12/15 11:46)
無名氏: 確保你不會各種形式上的偷公司東西而已吧 之前去加油站打工居然要簽滿滿3頁合約 那個還比較扯 (gRpQpoXE 14/12/22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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