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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名:1413125299097.jpg - (85 KB, 887x726) []
85 KB食安有關(或許啦) 名稱: 無名氏 [14/10/12(日)22:48 ID:8fXc3QZ6] [] No.19819 1推 
好奇發問
現在政府機關帶頭抵制頂新味全,包含下令要學校禁用其產品,
雖說頂新味全一直出包消費者也不買單!
但是,政府帶頭抵制禁止不僅是黑心油添加有關產品
還有包含全部的頂新味全商品,
而且部分還是取得政府認證相關的食品,是否有違法律?
就好比雖說食用防腐劑在一定百分比添加是台灣規定認可,
但卻因為該食品有添加入食用防腐劑就被政府帶頭抵制!
那麼業者循法律訴訟要求賠償,道歉之類的會贏嗎?
(雖說業者也不敢啦,除非他不要面子也要銀子)
無名氏: (゚∀゚)<政府版來就有權力讓所屬單位不跟某家廠商做生意吧 (4.17K78s 14/10/14 17:17)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4/10/13(一)19:56 ID:wQex9R0g] [] No.19821   
今天審食安法
為了罰金跟追繳不法利益要不要同一個用語同一條文就拖過一天....GNM KMT
刑法就有定義了
主刑:罰金
從刑:追繳
還故意在那拖時間躲質詢,這他嘛的工物猿必考題ㄟ
這些爛咖根本擺明了要玩 [依法行政,謝謝死掉]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4/10/21(二)17:28 ID:Il2/KORI] [] No.19858 9推  
話說為何我國對於造成食安問題的商人總是只有那樣
最少應該判10年以上的到最後都只有1、2年
應該賠到他傾家蕩產的到最後都只罰個幾千萬了事
到底是檢察官蒐證不力,還是法官腦袋有問題,還是我們立委有問題?
連中國在這方面都贏我們是怎樣
無名氏: 如果有讀過點法律的知識應該都會知道法官是依"法"審判~所以就那樣子 (l92LFebs 14/10/21 17:50)
無名氏: 所以這問題100%是立法委員的問題 (l92LFebs 14/10/21 17:51)
無名氏: 說依法也怪怪...拿塑化劑事件來說,當初檢方求刑12年,結果最後法官只判1年多....難道檢察官會不 (Il2/KORI 14/10/21 17:54)
無名氏: 懂法嗎 (Il2/KORI 14/10/21 17:54)
無名氏: 樓上的大哥,你要不要先去看一下人家判決的理由再來說嘴? (l92LFebs 14/10/21 20:15)
無名氏: 如果法官超過法律規定的範圍裡下判決,那叫違法判決 (l92LFebs 14/10/21 20:16)
無名氏: 你想賣弄你的正義感是可以的好嗎~但請別找錯對像~要賣請去找立法委員買 (l92LFebs 14/10/21 20:16)
無名氏: 還有誰和你講檢察官求刑的多少,法官就要照單全收,麻煩你講一下那一位高人老師教你的 (l92LFebs 14/10/21 20:18)
無名氏: 我就算當我自己智力退化成10也知道一件事,如果法官都照檢察官求刑的內容判 那要法官是? (l92LFebs 14/10/21 20:19)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4/10/21(二)20:49 ID:2b43VGWY] [] No.19859   
>>No.19858
拜託別牽連法官
今天法律怎麼訂法官就只能那樣判
台灣的問題點在於法律本身就有很多問題
像勞基法說會罰但是只罰幾十萬
還有賦予罷免自由卻把門檻拉超高這些
真的不是法官的錯 OK?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4/10/23(四)01:07 ID:Mb0yS0wU] [] No.19863 8推  
>>No.19859
也不能說是牽連法官
我們的司法機制給予法官一個"無上的權力"
叫做"自由心證"

其自由心證可以給予法官任何的的主觀判定權
法官主觀判定有罪就是有罪 該判多久就是多久
雖然有"上訴"的救援機制但是事實上該機制運作的也
很不正常

第一審事實審
交叉詰問後法官心證形成判定
由合議庭作出決議有罪無罪判定
理論上是三個法官共同審理,理論上應該會很公正了
但是不一定...

只要是人,就會有主觀偏頗,而司法官之間,也會有
互相"合意"或"不合意"的狀況
再加上各司法期別(學長學弟)以及各流派的見解
最後作出來的判定並不可能是"絕對公正"的..
我國一直在推動"人民觀審"就是要遏止"法官"的主觀
獨大原則,讓審判的過程不在"檯面下"進一步爭取
"陪審團"制度而達到審判上的"相對公平"
無名氏: 19864的自由心證和我學的比較一樣.... (4TD5XKz. 14/10/23 20:31)
無名氏: (゚∀゚)聽說人民觀審有機會看到凶案現場照片,是真的嗎? (.IFWPibI 14/10/24 01:12)
無名氏: 陪審團又不能決定刑期LOL 相對公平? (sSCetWrk 14/10/24 16:10)
無名氏: 觀審制能發表意見(但不能拘束法官)講真的挺沒屁用的,但陪審制的話,依我國目前民眾被洗腦後的法學程度. (DfHb1fd6 14/10/24 18:00)
無名氏: 讓我實在很不放心陪審制,但我還是支持陪審制...法官可以當庭制止不當的陪審言論 (DfHb1fd6 14/10/24 18:01)
無名氏: 但必需終止法官有些不符經驗法則下的判決 (DfHb1fd6 14/10/24 18:02)
無名氏: 陪審團制的"相對公平"是再於有罪無罪是由雙方律師說服陪審團,陪審團不是3~5人少數 應為8~12人多 (O8PV.0KI 14/10/24 20:58)
無名氏: 數,多數人經過交叉詰問後所作的心證相對於單一法官或是三位法官心證形成相對公平 (O8PV.0KI 14/10/24 20:59)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4/10/23(四)15:49 ID:InnX07mM] [] No.19864   
自由心證,德文作「freie Beweiswürdigung」,自由心證是法官作出判決的基礎之一。所謂「自由」,是指法官不受詐欺、脅迫或賄賂等非法外力干擾,擁有自主判斷的能力;而所謂「心證」,是指法官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後,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的過程。所以自由心證,並非恣意妄為,而必須依法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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