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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名:1413029885569.jpg - (108 KB, 729x810) []
108 KB轉自流言終結的問題 名稱: 無名氏 [14/10/11(六)20:18 ID:0qKPqIhs] [] No.19807 3推 
之前的“子弒親,親殺子的刑度有雙重標準?”
流言終結版的串後來歪到別的地方
有島民問了這個問題:
台南那個男童的案子.到底該不該判死刑?

那個案子的被告,
好像就是之前報的嗆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的人

最近判決出來是無期徒刑
法官理所當然又被罵
甚至有人上綱說這樣下去
謝依涵案最後套個無期徒刑就完事了
鄭捷最終也不會被判死
然後那些犯罪預備軍讀到判例後
也覺得就算殺再多人
只要演個“真心後悔”的戲碼
或是以精神失常為抗辯
就能逃過死刑
運氣好甚至能全身而退

比方說最近的臺大高材生殺前女友
也說他落網後的行為都是為減刑演的戲

那這裡想問:

這個案子的被告真的該判死嗎?
死刑算這個案子的量刑範圍內嗎?

或者說
那些網路鄉民認為模仿效應會因此提高的評論是真是假?

法官很容易被被告演的脫罪戲碼騙過去的傳言是真的嗎?
無名氏: (´_ゝ`)<法官和檢察官看過的演戲沒有千也有幾百 真的不是演戲的反而還較難確認 (0zhzEn6g 14/10/11 21:26)
無名氏: (・_ゝ・)<然後 希望原PO能想清楚 你想的所謂該死 是不是變成了是你或多數人希望他死 (0zhzEn6g 14/10/11 21:29)
無名氏: (・_ゝ・)<而不是對於這個人衡量利弊後 被認定確實有去死的必要 (0zhzEn6g 14/10/11 21:31)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4/10/11(六)20:52 ID:6/pFeFU2] [] No.19808 1推  
地院的法官比較不太容易上演戲的當,至於精神失常的抗辯
有那麼簡單嗎?那是要醫生鑑定後法官"採信"才有可能
但是高院的就不一樣了,最高法院的更是精采,真正在減刑的是2和3審的法官

鄭捷殺人的理由不就是因為想被判死刑嗎?
而且無期徒刑的假釋,法務部是可以駁回的
在新法提高假釋條件下,無期徒刑想假釋?我看在牢裡自殺躺著出來比較快
至於冤死的至少我知道的就江國慶,但我想也沒人可以幫他平反了
因為他早就在另個世界了

在台灣沒勇氣自殺的話,其實殺幾個人等國家槍決也是個不錯的方法,因為這樣子就沒有勇氣的問題了,其實還挺不錯的啦
無名氏: 高等法院(高院)和最高法院 (6/pFeFU2 14/10/11 20:56)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4/10/11(六)22:31 ID:tzYvIrRk] [] No.19809 6推  
這個論點最後又會討論道是否廢死的爭議上
廢死不廢死在各界爭議都無限的大,各有立場

我個人的立場是在台灣司法未開化狀況下不支持死刑
人難免予以情,重大社會事件也奕同,在鄭案
或媽媽嘴案在整個社會氛圍下,從犯罪偵查,到證據
保全,到案件審理階段都有及大或相當程度的違反
"無罪推定論"而進行偵查的案件,這方面我滿想引
毒果樹理論
為什麼毒樹的果子是不能視為證據,因為先射箭在畫
靶,已經有箭在手上了,所以所有的證據以及偵查的
方向,真的只不過是把靶畫的更合理,更圓更完美。
以媽媽嘴案來講,被害人已經無法舉證了,靠的是科
學鑑定,科學鑑定是否100%無疑,這真的也很難說。
在媽媽嘴案上來看的話,就像是國家機器單方面的在
畫一個靶,然後盡全力讓這個靶更像真相,但是否真
的是真相,恐怕只有加害與被害雙方才真正清楚。
鄭案目前看不出個端尼,因為動機實在是太無邏輯了
法,是邏輯的綜合,是因果論的成品,面對這種不合
邏輯的犯罪我個人真的也推不出個端尼來。
而精神層面的鑑定一直以來也是我們台灣司法界最弱
的一環,公信力的鑑定單位是否真的有公信力?
司法偵查機關是否真的有無罪推定偵查,或是有依照
法定程序偵查犯罪(以我國檢警單位不可能= =)?
審判的法官是否有根據無罪推定而自由行程心證,還
是迫於社會的壓力而敲下裁判垂。

種種的因素堆積起來我才認為不宜判死刑,因為台灣
的司法不公正的問題不可能解決,而冤罪的判定不可
能根絕的狀況下,死刑是永久無法彌補的刑責。

堤外話:本來我很相信台灣的司法的,本來我很支持死刑
的,一直到自己遇到司法案件,嘴巴張開開的看著檢警
如此粗劣不合程序的強暴刑事訴訟法,小案子都這
樣辦了,我無法相信大案子會有多公正。所以..
現在的我,是支持廢死的..
無名氏: 可是像男童割喉案這種....還不能判死 神經病殺人都減刑不用死 (s/dCNumo 14/10/12 00:59)
無名氏: 單單在法律上論,若是精神喪失的狀況下之犯罪,不是無罪,是不罰,只是精神鑑定這部分還有很大的公正力問題 (vpH66m16 14/10/12 01:54)
無名氏: 而且,現在這個時代對犯罪者的訊息都是來自新聞,但是根據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新聞所報導的真的是真相嗎? (vpH66m16 14/10/12 01:56)
無名氏: 還是只是檢辦方透露一些訊息出來,然後不足的腦補呢?我一直覺得這部分有很大的問題 (vpH66m16 14/10/12 01:56)
無名氏: 在真相未明之前,新聞已經把人寫死了,最後假設真的是冤案呢?社會如何看待之前的訊息呢? (vpH66m16 14/10/12 01:58)
無名氏: 割喉案兇手的講法,真是出自他的口?還是經過別人的主觀意識再轉述??? 這是兩種完全不同層級的事情了 (vpH66m16 14/10/12 02:05)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4/10/12(日)19:11 ID:9osfQItU] [] No.19818 3推  
苗博雅講的很有道理(這幾天他的臉書的一篇文)

我簡單貼一段我覺的很精闢的地方
就是
「其實很簡單,『如果百分百沒有錯判,你會不會贊同死刑』?
如果你還是反對的話,問題就不在錯判與否,而是你本質就反死刑;
如果百分之百沒有錯判又可以降低犯罪率,我可以贊同死刑啊。問題是百分之百沒錯判的死刑在哪裡?你告訴我好嗎?標準降低一點,目前還有死刑的國家之中有哪一個在五十年內沒有發生死刑錯判的,你告訴我這個國家在哪裡?
----以上轉貼文----
就我個人觀點
到底社會大眾對於"國家冤殺人",這回事到底值不值得用廢除死刑(但要有其他配套例如:終身監禁且不得申請假釋及提高假釋條件)

而且現在在辦案的警察幾乎都是警專出身,這幾年的警察特考(一般民眾)前幾年有考刑訴,這3或4年新制下就不考刑訴,老實講這很讓人擔心,畢竟最早的筆錄很少是從檢察官開始,大多都是第一線員警,其問筆錄的水準就前幾篇文那幾個被釣魚的人,很多法院如果對於被告後有翻供,大多都是採信第1次警詢筆錄的內容作為標準的(但這本身也有問題啦...)
這種法律水準的警察,能沒有冤案講真的~鬼才信
但近年來的警察特考(一般民眾)的法律水準講真的,很高至少比考警專出來的高
但很可惜考試不考刑訴(我認為刑訴不是在考什麼強制處分和證據,應該是在考其背後的人權保障和國家刑罰權的正當行使)
無名氏: 但確把英文拉高成100分實在不知道有何屁用,警察的工作中英文會佔很大比例? (9osfQItU 14/10/12 19:13)
無名氏: 我先講我不是沒考警察哦...只是2試體能沒過...1個月要把肥宅煉高體能真的有點無視等價交換.. (9osfQItU 14/10/12 19:14)
無名氏: 以上是2試跑差4秒的肥宅心得 (9osfQItU 14/10/12 19:14)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4/10/13(一)21:23 ID:JTdP6DK.] [] No.19822 9推  
那殺人案究竟要怎麼處理?
兇手可能是被冤枉的 只有死人是真的

台灣一件案子一審再審 審個3年5年 審到證據都不知道去哪了
無名氏: (゚3゚)o彡゚所以才說台灣是有罪推定阿,你沒錢又不能證明無罪?那你肯定有罪!寫自白書切結! (wQex9R0g 14/10/13 21:59)
無名氏: 問題是在有些案子很明顯是XXX幹的 這種當然不會上報 (oY06Ap3Y 14/10/14 20:03)
無名氏: 但有時高等法院或最高法院卻用一些無關緊要的理由發回更審(這種案子比較會上新聞) (oY06Ap3Y 14/10/14 20:04)
無名氏: 但這國家基於有罪推定,都先關個N年慢慢審,對當事人而言,這時候他是不是兇手都不重要了 (oY06Ap3Y 14/10/14 20:06)
無名氏: 因為他的人生就這樣子毀了,他是不是兇手有意義嗎? (oY06Ap3Y 14/10/14 20:06)
無名氏: 是兇手--關或槍決 不是兇手--你以為這社會大眾會接受一個被關(就算他是冤獄)出來的人嗎? (oY06Ap3Y 14/10/14 20:07)
無名氏: 可是台灣又不像美國可以查犯罪紀錄 也不是甚麼工作都要良民證 不說誰知道他坐過牢 (xh8Zr7hE 14/10/16 01:01)
無名氏: 那有些人注定作不了要良民證的工作了..就算他想改過自新 (CuawwPgE 14/10/16 15:47)
無名氏: 這社會對更生人並不有善 (8UrjW1X. 14/10/17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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