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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KB佛教的金融觀、投資觀、炒股觀 名稱: 無名氏 [15/07/15(三)00:48 ID:0.6s1dIc] [] No.8094  
按照佛家教義和戒律,出家人一輩子既不用也不應該為錢的問題發愁,所以,說佛教的金融觀、投資觀、炒股觀,都是針對在家人。

釋迦牟尼認為,在家人應當從六種行業,才是正當的:農業、商業、畜牧業、房地產業、建築業、工業。(《雜阿含經•卷四十八》)當然,在釋迦牟尼時代的印度,所謂房地產業,就是“邸舍以求利”,建築業是“造屋舍”,工業就是手工業,“造床臥”。

也有釋迦牟尼反對的行業,比如:屠宰,軍火販賣(考慮時代性,應該叫刀弓販賣)。那麼,金融業釋迦牟尼支持不支持呢?

當時唯一可考的金融業雛形,就是借貸吃利息。這個釋迦牟尼是支持的。《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厭舍品》裏,有個吃利息的大長者,佛陀支持大長者:“是大長者所有財寶皆分為四:一分財寶,常求息利以贍家業;一分財寶,以充隨日供給所須;一分財寶,惠施孤獨以修當福;一分財寶,拯濟宗親往來賓旅。”

既然支持金融業,釋迦牟尼對投資什麼態度呢?

我們知道,經濟學上把一個家庭的收入分作三部分:消費、儲蓄、投資。釋迦牟尼對三部分的比例,有獨到的看法。他認為:消費應當占到家庭收入的25%,儲蓄占25%,投資占50%。這是《雜阿含經•卷四十八》裏說的,在1929年哥侖坡版《長部經》第三集第115頁,也有完全一樣的說法。

這個比例,很值得玩味。從消費占25%能看出,佛陀不贊同每個人每個家庭吃喝都花一樣多的錢,而贊同符合相應的比例。有錢多花,沒錢少花。這是隨順因緣理解無常的。

比方說,我的收入是符合騎自行車的。每天騎自行車上街,不會擔憂。突然有人借我一輛法拉利開,我就會生起兩種心情。第一,這麼好的車為什麼不是我的?這就是貪心。第二,可別磕著碰著,那我就賠不起了。這就是擔憂心。這兩種心都是煩惱。

有個親戚一家四口人一年收入加起來十來萬,卻買了一輛三十多萬的車,開這樣的車就是給自己徒增煩惱的行為。佛陀和阿難曾在田地裏看見金子,說這是毒蛇,一位農夫和兒子看見的,高興不已,撿回家去兌換,旁人知道這不符合他們家的生活標準,告到官府,因為在波斯匿王時代,土地裏埋藏的東西屬於國王,農夫和兒子被處以死刑。因此,人的消費不應逾越自身的收入能力。當人的消費符合收入四分之一的比例時,消費所帶來的煩惱最小。

消費是必需。投資和儲蓄並不是。佛陀不占同把剩下的錢都拿去投資或者儲蓄,這體現了佛陀的中道觀。全都儲蓄,人就容易變成守財奴。還會為如何儲存和保管發愁。因此,儲蓄只需要“以擬於貧乏”的額度。這個額度,佛陀認為和消費相當,也是約25%。這樣,我騎一輛自行車上街,突然丟了,那也沒關系,丟了就丟了,儲蓄的錢完全夠再買一輛。完全不用動用投資。

為什麼投資的比例應占50%呢?如果有好的項目,明知道必賺,豈不是投的越多越好?在好的機會來臨的時候動用一下杠桿,賺一次,夠吃他十年八年的了。豈不是更好?

這是佛陀不贊同的。第一,你有機會一定看得準嗎?人的智力都是有限的,萬一沒看準,投進去50%,還問題不大,不傷元氣,動用杠桿借來十多倍自己資產的錢來投資,生活就被毀掉了。第二,即便賺了,突然賺了很多錢,那接下來該幹什麼呢?完全沒有什麼可以幹了。因為幹什麼都沒有投機來錢快。而一旦上了這個癮,自己的專業和天賦就不再在乎,生活同樣被毀掉了。

這兩種情形,無論哪一種發生,都不影響出發點:錢是目的。這和佛陀的教諭相悖。在佛陀的教諭裏,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是手段,但從來不應當成為目的。當因為看到過多的賺錢機會而去投資時,錢就超越手段成為了目的本身。許多人活著就是為了賺錢,而佛陀認為,最有意義的活著是為了斬斷煩惱,解脫生死。對常人來說,十有七八的煩惱正是錢帶來的。曾經有個布施者打算把很少的錢布施給一位長老,錢還未近身,就自動飛了出去,布施者才感嘆長老的持戒之嚴。這也是為何佛陀和阿難在面對農夫的時候,把黃金叫做毒蛇。

50%的投資比例,也並非要理解成絕對標準。它只是一個約數,意在表示如此投資,既可助益事業的發展,又能夠抵禦無常的來臨。雖然,事實上來講,無常的力量是無法抵禦的,天災人禍可能在下一秒就到來,但天災人禍的到來並不是必然,執此為必然,那就又是“斷見”了。“念死無常”的意義在於提撕自己時刻不忘精進。因此,一定比例的儲蓄和投資,正是清醒認識無常並面對之的一種方便做法。

掙多少花多少,今天不想明天的人,是容易滋長“斷見”的。而許多錢都用來投資,或者用來儲蓄,總是想到現在不要緊,重要的是未來如何如何的人,是容易滋長“常見”的。二者都不合乎中道。中道,是讓人在使用金錢的過程中,盡可能地擺脫對金錢的依賴。

假如一個人貸了很多的款,每天早上一覺醒來,就想到有多少錢需要還,錢就成了生命中的一大負擔。同樣,如果一個人擁有了過多的錢,還沒有找到好的投放渠道,每天早上一覺醒來,就會想到我這些錢應該放在哪兒,回報率才能高一些。雖然他不用還債,但只要他的回報率還不是最高,他就會感覺自己依然在虧,依然悶悶不樂。

有一個朋友,幾年工作積蓄了幾十萬塊錢,吃穿都十分儉省,把錢放在股市裏。因為放在股市,不能不擔心,每天都要看。上班又不能對著電腦看,怕領導發現,只好盯著手機看。一邊緊張地盯著盤,一邊緊張地盯著領導。時間長了,眼睛也搞壞了。錢也沒有賺到。專業技能也荒疏了。

佛陀既然支持借貸吃利息,那麼,投資於股票並且享受股息的行為,從情理上看,自然不會得到佛陀的否定。不過,我們今天談論的炒股,多半不是長期投資並獲得股息報酬的方式。而是靠短期的買進賣出來博利,所以叫做“炒”。在釋迦牟尼看來,這是損害財富的業因。

佛教認為,一切果都有因。短線博利式的炒股,之所以是破壞財富的六大業因之一,在於“人博戲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財物,則不能得;本有財物,便轉消耗。”(《佛說善生經》)而且,不僅損耗財富,還有六種災患:“一者、負則生怨,二者、失則生恥,三者、負則眠不安,四者、令怨家懷喜,五者、使宗親懷憂,六者,在眾所說人不信用。”(《佛說善生經》)

所以,佛陀認可金融業的正當性,並贊同適度的投資,但不贊同以短進短出博利的炒股。在炒股中,人會更加執著於金錢,讓貪嗔癡的習氣輾轉增上,種下煩惱的業種。

佛教認為,財富的到來,正因是布施。所謂布施,不能草率地理解成到寺廟磕個頭,往功德箱裏投一塊錢,回頭就能揀到一百塊。這是邪見。什麼叫布施?該你幹的活你幹了,不叫布施。布施是額外地做一些事情,不求報償。

比方說,甲乙丙三人都是銀行櫃員,她們為客戶服務,銀行給她們發工資,這是職責所在。但是,在工作中,甲額外地給客戶微笑,這就是布施,因為這不是她工作的硬性要求,她做了。這就相當於在福田裏種下一顆種子,積累了福德,這顆種子結的果並不一定是行裏給她加工資,但是,會影響到她自身的行為模式,在不知不覺中,收獲好的關系和人緣。每一次額外的微笑,都是一次讓福德輾轉增上的力。

若就更復雜的地方說,有人在四大行上班,每天服務很周到,也比同事工資高,但是,比不過商業銀行裏整天板著臉的職員。這就是因為,所在銀行的“共業”起主要作用,自身的“自業”起次要作用。為什麼你去了商業銀行你的同學去了四大行?那是因為你們過去修的福德不一樣。當然,也可以用世俗的說法,那是因為你運氣沒他們好。乃至,你出生在非洲,就沒有出生在美國運氣好。但如果一切都講運氣,人就容易懈怠了。而講“三世因果”,則激勵人永遠努力改變自身的境遇。

雖然炒股本身,是損害福德的業因。但布施無處不在,炒股當中照樣可以行布施的。只是以常人的手眼,貪嗔癡的習氣力量之大,說什麼在股海鍛煉心態,說到底,不過因為賺了錢狂喜,虧了錢沮喪,給自己找個借口,自欺欺人罷了。真要能做到越虧錢越自在,覺得是布施給別人了,對這種人而言,股市未嘗不可以成為福田。

但這也僅僅是有福德,而並沒有任何功德的。因為在佛教看來,一切歸於一切。錢是所有人的,只是因為特殊的機緣,由你暫代所有人保管。一切的煩惱,只在於你把暫時保管的錢,當成真實屬於自己的了。(文/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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