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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遺產
名稱:
無名氏
[18/06/09(六)12:19 ID:xj3kcyJc] [
]
No.22863
3推
請問阿公死前土地有2分
大伯的給大.小的給二伯
阿公聽信廟公這樣放土地子女會變好
阿公遺書有說以後這2塊地是要給所有他子女
.
現在變成大伯不分大塊土地表明是他的
二伯要分小塊地可是他不願意分姑姑女性那邊
姑姑那邊也自願不爭取說出嫁拿了很多金飾跟錢
.
現在是大伯不願意分他那塊土地
說要告他法院那叫我們先去調解委員會
已經跑半年也成功調解要分割土地來分
但和解書說送去法官那看
郵差送掛號信來信說大伯那土地不可分割不可執行
二伯那塊地可以分割並執行
.
在重跑一次調解委員會一樣和解
郵差送掛號信一樣大伯那不可執行
又在重來一次又是一樣
.
大伯說這是他老爸老媽的不可割是要留給他的
因為說這話
所有要分土地親人說要告大伯侵占
.
請問為怎調解委員會送和解給法官看
大伯那塊都不能執行
調解委員會地政師一直說沒事沒事再改一次內容
再送一次在簽名或蓋章還是一樣
現在大家認為調解委員會.地政師.法官都是被大伯的賄絡
請問有這可能嗎?
無名氏
: 法官的(判決?)不可分割不可執行裡面寫的是啥?最重要的部分你不提....
(NuFcK49M)(18/06/10 14:43:48)
無名氏
: 土地使用目的耕耘用.不得分割
(vQkxmXAQ)(18/06/11 11:42:50)
無名氏
: 和解書改成共同持有一樣也不能執行
(vQkxmXAQ)(18/06/11 11:46:16)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6/12(二)12:58 ID:hR0UeydY] [
]
No.22864
1推
>>土地使用目的耕耘用.不得分割
這,應該有引用哪條法律?
分割就是依照農業發展條例16
繼承的話就是16-3,16-4(不過不是重點),重點是最後面那一段:
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所定共有耕地,辦理分割為單獨所有者,應先取得共
有人之協議或法院確定判決,其分割後之宗數,不得超過共有人人數。
要地的話得找律師,我指出可能會攻防的幾點
1.時效,繼承幾年了?越久越不利
2.(重)劃法,讓人沒有路進去之類的的會直接被打槍
3.你大伯倒底肯不肯......整天翻供的話那個和解書也會被打槍....
4.最不利的就是你手上拿的法院判決書
5."現在"的持有者有幾人
繼承+分割要所有人答應,例如現在所有人只有你大伯一個,直接GG,至少不能用這條法律
->只能考慮特留份,可是這不一定拿的到地
然後你判決書跟跟解書都仔細看一下,
像和解書是答應,還是有條件答應,還是答應的根本無關的事情,
不知道法官打槍的理由很難繼續
*我假設繼承是在"八十九年一月四日"後,在之前的話直接GG
無名氏
: 你講的都說中了...第5點5人 所以地政師說年代久遠一樣能辦過是騙我們嗎?
(eSCFOcTY)(18/06/13 13:33:19)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6/13(三)13:43 ID:eSCFOcTY] [
]
No.22866
推
另外問一下
大伯判決書不可執行
二伯的可以執行可以分割
所以我們可以拿到二伯的份嗎?
不會因為大伯那不可執行二伯拿不到大伯份
二伯那份我們就拿不到?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6/14(四)00:49 ID:vNzORDME] [
]
No.22868
1推
>>No.22866
/ eSCFOcTY
我假設你是繼承,你都沒講那時候的,我已經夠三流不要為難我T_T
我在懷疑,繼承的日期是不是很很很久之前?
農業發展條例16-3,有特定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後],
這日子之前只能用16-4,如果之前根本不知道要改擁有人\共同擁有,的確可能不去改,
這在老一輩的人很常見
->如果是走16-4,那繼承就沒意義了,已經不是16-3能管的
二伯肯分就好,+你姑姑肯放棄她的部分的話
假設擁有人也是5人,去找代書辦或是地政事務改為4人擁有,再去分
*這裡唯一要注意的是不能越分越多,如果辦完了以後就算想要也不能再改為5人
(變成要用賣的,不夠大又不能賣...)
地政師,不能說錯,只要所有的擁有人同意,怎麼分都可以(有條件啦)
現在的重點還是為啥法院判(大伯的地)不能分
抱歉,你給的情報實在太少,我無法再多三流猜測Orz
無名氏
: 阿公是85年往生 二伯說他拿不到大伯份他憑啥分 感謝你
(SnURIROM)(18/06/14 11:15:05)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6/19(二)23:19 ID:QAy/PfrQ] [
]
No.22885
14推
看起來有點亂,整理一下。
你是第三代(祖父起算)?
然後上面有兩個伯父,幾個姑姑?
照你的說法,你的父親是排在他們之後的男丁?
好吧,這不重要。重點是...祖父過逝時,地是登記在誰身上?
從後面的留言來看,既然共同持有有五人,那表示是遺產,而且
已經繼承了,畢竟是蠻久以前的事了。
那麼...問題在於不肯分割,不過,那是沒意義的,因為共同持分的人
有權利處分自己的部份。民法第八百二十三條規定各共有人,得隨時請求
分割共有物,但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不在此限。
前項契約所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五年。逾五年者,縮短為五年。
因為沒看到法官寫的理由,但那根本不是問題,你們只要人數夠就能強制執行。
想也知道你大伯大概設定了一些契約來擋,這樣最長能拖三十年,就比誰命長而已
,但民法第八百二十四條就有破解的方法,條文有點長,請自行觀看。
簡單說,如果你們有三個人都主張要分割,因人數過半數,或所佔比例過2/3,那
就夠了。
所以你該做的是說服其他的持有者一起來提起,不過...很諷刺的就是家族崩壞是
不可避了,令祖父的苦心全白費了,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繼承遺產原本就常撕破臉
,這點孰是孰非就由你自己判斷了,最近才一個新聞因為爭產鬧到哥哥殺弟弟然後又
自殺的,希望別鬧出人命...
無名氏
: 16-4管到的農地並不適用這條,民法823第二句話就自爆了
(6ff1hsbU)(18/06/21 00:36:21)
無名氏
: 我也想不出事...街訪鄰居一直笑說大伯中大樂透喔...很怕真的出事
(x2naVokk)(18/06/21 13:29:05)
無名氏
: 全里的人都知道大伯吃兄弟姊妹...地政師希望大伯能執行分土地完成和解
(x2naVokk)(18/06/21 13:32:03)
無名氏
: 調解委員會地政師調解成功有業績嗎??
(x2naVokk)(18/06/21 13:32:48)
無名氏
: 代書是以件計酬的,不做就沒錢賺阿XD,調解員(一般)就是賺車馬費,都是路人,不懂法律很正常
(URlL8K/I)(18/06/21 14:06:45)
無名氏
: 真正大事的雙方會自己談,也用不到調解.香港有專門的調解師,但是我不清楚他們做到哪種程度
(URlL8K/I)(18/06/21 14:08:50)
無名氏
: 所以不是領公家機關薪水...想說那熱情幫忙
(x2naVokk)(18/06/21 18:44:03)
無名氏
: 有可能是熱心助人,也有可能經驗累積知道相關法律,但是不太可能是本科系,所以也別期望中立...
(9c3y2AwM)(18/06/22 00:33:30)
無名氏
: (´,_ゝ`) 原po要不要先說說法官給的理由是甚麼? 另外請問是死後繼承 還是生前贈與?
(9z85efDY)(18/06/22 00:56:10)
無名氏
: (´,_ゝ`) 地政士就是幫妳辦程序的, 他沒有強制力, 最終還是上得法院走民事
(9z85efDY)(18/06/22 00:59:09)
無名氏
: 是生前贈與又有寫遺書 調解委員會信法官內容那不在我這還要回家跟父親拿
(dDaB4Nuo)(18/06/23 11:16:29)
無名氏
: 過幾天有回家再看信內容
(dDaB4Nuo)(18/06/23 11:17:24)
無名氏
: 遺書是給2塊地5人兒子都有份 在調解委院會所有人都說是真的阿公遺書
(dDaB4Nuo)(18/06/23 11:27:33)
無名氏
: 那遺書地政師說時間太久沒有效力只能做參考用 上面明明有公證鋼印
(dDaB4Nuo)(18/06/23 11:31:22)
無標題
名稱:
不推了
[18/06/24(日)01:48 ID:Es/lNYpM] [
]
No.22888
4推
>>dDaB4Nuo
因為你一直沒說判決書的細節..
照你形容
>>無名氏 : ...第5點5人....(eSCFOcTY)(18/06/13 13:33:19)
>>無名氏 : 阿公是85年往生....(SnURIROM)(18/06/14 11:15:05)
理論上,現在用的應該是16-4: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之共有耕地,得分割為單獨所有。
如果法官打槍,那就代表上面有出問題或是無法證明
如果上面法官都吃但是還是不給分我只想的倒是地小到不分,或是難分到不分
現在的重點是區公所登記的所有人有幾人,哪時候登記的.
你的目的是地的話,目前看起來遺囑是幾乎幫不上忙的
無名氏
: (*゚ー゚) 只有人走前的1還是2年內的贈與,法律會算是遺產...但是85年? 這不會早超過請求期限了吧?
(DwsPyEu6)(18/06/27 01:42:29)
無名氏
: 我是在懷疑是不是請求權的年限過了,大伯只要提出這個的話法官一定會吃,但是判決書一定會寫阿.....
(OPgcNe0A)(18/06/28 08:01:48)
無名氏
: 而且,照他的說法,現在是5人持有,所以並沒有"繼承"上的問題,上面的假設馬上自爆Orz
(OPgcNe0A)(18/06/28 08:05:27)
無名氏
: 我才猜是"分地"的問題,太小,太崎嶇,沒有水(道),沒有對外道路都會被打槍
(OPgcNe0A)(18/06/28 08:09:07)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6/30(六)12:38 ID:lrpLrsBc] [
]
No.22895
3推
我父親禁止我寫內容上來
我大致打一下
被法官打槍原因
女方那邊為怎沒有繼承
女方放棄繼承文件不足要補齊
和解賦予太多契約文件要廢棄哪個文件要改
大伯土地已經過給他兒子女兒
土地對應人要改
無名氏
: 女方因為住南部太遠沒來調解說太麻煩
(lrpLrsBc)(18/06/30 12:46:19)
無名氏
: 再問一下我父親有想放棄爭取 調解委員會說不用錢
(lrpLrsBc)(18/06/30 12:54:28)
無名氏
: 要給地政士調解費用我們要付錢嗎?
(lrpLrsBc)(18/06/30 12:55:44)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7/02(一)00:09 ID:G3z4fp4U] [
]
No.22896
2推
>>No.22895
>>女方那邊為怎沒有繼承
如果繼承/改持有人從上一代就有問題,可能要先打繼承官司
>>女方放棄繼承文件不足要補齊
代書應該知道,但是還是要看一遍放棄那些,不是全部放棄還給他簽下去
>>要給地政士調解費用我們要付錢嗎?
法院的"調解"本身是免費的,但是(調解前/後)代書幫你辦事就要錢(他可以不收錢,不過我沒看過不收錢的代書...)
>>我父親禁止我寫內容上來
有些私事不想讓外人知道很正常啦.....只是沒有細節很難推敲Orz
如果扯到繼承而不只是農地分割的話可能要考慮請律師,
畢竟"分割"一定要搞定"繼承"的問題
無名氏
: (・_ゝ・) 其實法官已經把問題都說請楚了, 接著就找相關專業的人辦一辦就好
(2lU7hcYw)(18/07/02 18:06:14)
無名氏
: 感謝
(u143TMbo)(18/07/04 14:46:07)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8/07/04(三)14:56 ID:u143TMbo] [
]
No.22899
5推
我父親想去法院申請強制二伯土地分割
二伯土地裁決書寫可以分
二伯因為拿不到大伯土地不給分
父親要直接去法院申請二伯土地強制執行
我怕出事想要等大伯可執行再說
父親不想理我意見
請問有沒話語騙我父親等大伯能執行在申請
無名氏
: 主要大伯裁決書說又被推回
(u143TMbo)(18/07/04 15:17:15)
無名氏
: 申請強制執行<-狗這個有很多,但是注意這裡跟遺產官司一樣,可以等價交換,並不一定可以拿到地
(3x/lmqGg)(18/07/06 02:23:59)
無名氏
: 另外一點,一旦申請了,就是親戚破臉的開始,除了二伯,還可能會影響到你大伯更不願意分
(3x/lmqGg)(18/07/06 02:26:23)
無名氏
: 感謝 父親想拿土地又不想花錢...
(lpT.OBLw)(18/07/07 10:43:13)
無名氏
: 二伯的土地申請了...二伯現在告大伯...被說這邊兄弟只會吃二伯不顧親情...
(xInYJFUk)(18/07/19 09: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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