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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名:1476011786648.jpg - (29 KB, 640x360) []
29 KB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6/10/09(日)19:16 ID:0oroVAb.] [] No.21879 3推 
想問一下
在網路上編故事 讓民眾對公家體系誤解會有刑責嗎?
偶而會在網路上看到有人寫的一些文章 k島也有看過有人編故事
內容胡亂拼湊點東西,再加點用來混淆視聽的說詞 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 因為證據被XXX被湮滅

造成影響會有什麼刑責?
沒造成影響會有刑責嗎?
無名氏: 要視情形 偽造公文書 僭行公務員職權(158) 恐嚇公眾 污辱公務員及公署(140)等 不能一概而論 (ZEpjQSgU 16/10/10 18:45)
無名氏: 但是在杜撰的故事中指稱司法機關(沒直接指名人名單位) 瀆職違法 似乎都不適用上述的法條啊 (6rZIUhic 16/10/10 22:09)
無名氏: 所以遇過警察無法分辨樓梯與門堅持我從大門回去而不是二樓走下來這樣發在K島上 我如果堅稱是事實 算哪種 (x/ISTlU. 16/11/11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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