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版面]
回應模式
名 稱
E-mail
標 題
內 文
附加圖檔[] []
類別標籤(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刪除用密碼(刪除文章用。英數字8字元以內)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PNG, BMP, SWF,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3000 KB。當回文時E-mail填入sage為不推文功能
  • 當檔案超過寬 200 像素、高 200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 在文中張貼 YouTube 或 ニコニコ 完整網址可自動轉換成影片.
  •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並且向管理員回報:[按此回報]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11/30(一)08:30 ID:AtZJuMiw] [] No.21331 8推 
在網路上被罵低能、智障、死肥宅、畜生,而且是在公開頁面,又跑到我的blog針對我,我已經可以確定對方的留言有針對性,只要報案後就可以等和解金嗎?
無名氏: 查了一下ip對方住屏東 我住台北 這下好丸了www (AtZJuMiw 15/11/30 08:44)
無名氏: 你就去報案,和解金就看有沒有機會賺到了 (gQS5is52 15/11/30 21:53)
無名氏: 嗯 主要目的只是想嚇嚇他 因為他真的太過火了 而且不知道幾次了 大概google好幾頁都是他的輝煌紀 (AtZJuMiw 15/11/30 23:21)
無名氏: 那我建議你去做筆錄的時候別這樣對警察講,有些警察聽到你這樣講會當場不爽開始嗆你 (5xKDtd7w 15/12/01 21:18)
無名氏: 你在網路上發表甚麼意見,可以看看嗎 (kyQifH2M 15/12/04 16:28)
無名氏: 不用看 說人低能 智障 等等 確實是貶低他人之社會評價 也沒有阻卻違法事由 (aKV/xn3c 15/12/05 14:17)
無名氏: 除了畜生外,對方搞不好可以提出消息來源或證據 (3tIHKlLA 15/12/06 16:30)
無名氏: 來源或證據,是指你說的話是有憑有據,和貶低他人社會評價是不同 (Uel/eUsA 15/12/07 17:59)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11/30(一)12:45 ID:Cuepxneo] [] No.21333 4推  
>只要報案後就可以等和解金嗎?
你好像搞錯警察的用途...
無名氏: 我想要知道我是不是不必跑到屏東 想請他來台北玩玩 查了他的ID發現他真的欠教訓 (AtZJuMiw 15/11/30 13:29)
無名氏: 以原就被 你都查到他在屏東了 你就要下屏東 (KP.ia3G2 15/12/02 08:11)
無名氏: 刑事法裡沒有以原就被原則,管轄就是以刑訴第5條第1項,但管轄地選被告以外的地方都容易有爭議 (xwn5WmpQ 15/12/06 22:27)
無名氏: 所以基本上都是選被告所在地就不容易有爭議 (xwn5WmpQ 15/12/06 22:29)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12/03(四)20:48 ID:AKl18xto] [] No.21336   
現在大概是這種嘴砲釣魚的訟棍太氾濫
很多警察都不太想辦這種案子
像我之前在沒屋頂拒絕殺價被罵,報案後到現在也沒個下文
雖然考慮過找民代或立委之類的幫忙
但是後來覺得這樣感覺很差就懶得計較了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12/04(五)01:40 ID:/zJzHras] [] No.21337 3推  
>很多警察都不太想辦這種案子
照規定就是要辦,警察又沒裁判權
其實也不是現在才這樣
從以前到現在都聽過不少警察吃案的事情
反正小事情就給你打哈哈打掉

你那個有拿三連單嗎?有拿就照三餐打去問你的進度吧

我個人這幾個月的經驗是.....今天大概不見血的事情都不會太認真辦
無名氏: 有些地方就是事多,至於為什麼事多就不說了大家都懂,所以就忍忍等等等 (pY0xpXLs 15/12/04 19:11)
無名氏: 是有三聯單,不過當初沒想到要照三餐打,現在也超過一年了 (oEv6Fh/6 15/12/04 22:36)
無名氏: 其實警察吃案這種想法很古怪,對警察來說就只是往法院送而已,他們並不算有什麼麻煩的 (evZ.fbuM 16/01/31 00:39)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12/07(一)16:52 ID:P5zJS70I] [] No.21342 3推  
>我已經可以確定對方的留言有針對性,只要報案後就可以等和解金嗎?
那也要對方要和解阿
他硬要陪你上法院你就勢必等跟他去面對面打招呼

小心別採到雷
有些人脾氣不好走出法院就會動手動腳
別以為法警能保護你,法警頂多送你出法院,走出法院幾公理對方要怎搞你自己想辦法躲好

我之前看到最好笑的例子就把自己老婆打個半死的家暴男還要法警保護他出去,因為他自稱他會被殺掉...
無名氏: 說真得 法警的武裝也只有小棍子而已 遇到真的拿刀拿槍的 法警也只能報警 (zTTH6kZ2 15/12/07 23:49)
無名氏: 真的要防範,我有一次跟人和解前也在警局外藏了把戰刀,腳穿鋼頭鞋還帶著內鑲金屬片的機車手套 (BRVUY4n2 15/12/08 00:31)
無名氏: 怎聽起來你比較危險XD (MLTbwLso 15/12/08 01:51)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12/08(二)02:25 ID:MLTbwLso] [] No.21349   
>我之前看到最好笑的例子就把自己老婆打個半死的家暴男還要法警保護他出去,因為他自稱他會被殺掉...

你如果看到那種前一秒在法庭外說要講實話下一秒進法庭後開始鬼扯你就會更無言

【刪除文章】[]
刪除用密碼:
第一頁[0]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