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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殺人罪 名稱: 無名氏 [15/05/10(日)21:00 ID:7o6x50kE] [] No.20786 10推 
這條是只有特定目標才算嗎

如果酒駕者用這條定罪有辦法成立嗎

在看了最近一堆酒駕案件後的疑問
無名氏: (゚∀゚)<補充一下 法規一定都要合乎罪行輕重嗎 例如酒駕以現階段只能以過失致死論之 可以改成蓄意殺人嗎 (7o6x50kE 15/05/10 21:14)
無名氏: 罪刑法定原則 (jMRWT6FY 15/05/10 21:18)
無名氏: 一切以行為當下的主觀為斷 (7gCSwXEQ 15/05/10 21:21)
無名氏: 所以可以修法改之但是在未修改前 只能用合乎法條定罪就是嗎 (7o6x50kE 15/05/10 21:22)
無名氏: 對啊 (6SHDzQng 15/05/10 22:05)
無名氏: 其實不用這麼在意罪名,過失致死罪在不同情形並不一定會比一般殺人罪畔的輕 (f43QwG.I 15/05/10 23:33)
無名氏: 錯字:畔→判 (f43QwG.I 15/05/10 23:34)
無名氏: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是為蓄意 這樣的定義沒錯吧 (f2lFDhJc 15/05/11 00:45)
無名氏: 明知酒後不可駕車結果造成傷亡 不能以殺人或殺人未遂 定罪 是因為 沒特定目標的緣故嗎 (f2lFDhJc 15/05/11 00:48)
無名氏: 先理解主觀如何判斷,再來是知和欲的意義,答案就出來了 (P0sijZ/c 15/05/11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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