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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 KB印章的法律上效應 名稱: 簽名VS印章 [15/03/29(日)00:30 ID:fi4IBSuw] [] No.20603 37推 
最近看到這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328/582598/
姑且不談政治,這邊法律板
所以看到這邊,我想起以前在公司的時候
我們都會放置各自的印章在公用的地方
通常如遇到要蓋章的情況,會請部門的小姐幫忙蓋
因為都是些小事...如
公司旅遊地點
公司便當
公司某些雞毛蒜皮小事...
大事情情況是會在要求親自蓋章表示確沒有要求親自簽名...

離開公司很久,印章也沒回收,認為反正是幾百元隨處刻的...
因為只要告訴姓名,就可以到處刻個印章...囧
而且...現在都機器刻的...我一堆章雖然隨便找刻印店刻,但刻出來竟然都一樣...曾經不小心弄丟郵局的印章,所以伸請換章在跑去弄時,才發現是一模一樣的章...orz...

在思考,印章的法律效益等同簽名嗎?思考要不要去花更多點錢弄個比較不一樣的章...
想請比較了解來說明一下,讓不才小弟了解,謝謝
無名氏: 請參閱民法第3條2項20604不知道在說什麼.... (.FK2Gb2w 15/03/30 00:22)
無名氏: 20604在說要仿製印章或者簽名這種事不是憨人想的那麼簡單...你可能才看不懂開串的在問啥 (G4Ms1DQs 15/03/30 01:28)
無名氏: 印章如果確定是當事人的,不論是不是印鑑章,在形式上可以證明當事人有成立契約的意思。 (AhqxcV0. 15/03/30 09:16)
無名氏: 如果不是該當事人的,可以主張該印文是偽造的。 (AhqxcV0. 15/03/30 09:17)
無名氏: 20604的問題在於要"比對",那就慘了那以後人人印章都要先去"比對" (AhqxcV0. 15/03/30 09:18)
無名氏: G4Ms1DQs 你看懂了嗎? (AhqxcV0. 15/03/30 09:19)
無名氏: 簽名就不用講了吧 不是當事人簽的一樣主張那簽名是偽造 (AhqxcV0. 15/03/30 09:20)
無名氏: 至於原PO的問題我是建議刻2個不同的印章(但名字一樣...)重要的事(如印鑑證明)用A章 (AhqxcV0. 15/03/30 09:21)
無名氏: 其他事用B章 (AhqxcV0. 15/03/30 09:21)
無名氏: 當然這種方式的選擇是因為要保護交易安全,當事人可以事後主張偽造的來撤銷 (AhqxcV0. 15/03/30 09:25)
無名氏: 一般去銀行用印章提款啥的本來就會比對印章 這是基本的程序好嗎 (Tx4u/rt. 15/03/30 20:39)
無名氏: 不相信的可以自己隨便拿顆跟存簿上印鑑不同的章去領錢看看銀行會不會給你領 (Tx4u/rt. 15/03/30 20:44)
無名氏: 或者真的要實驗行員能力的就儘管去叫印鑑行仿製一個試看看 印鑑行肯不肯幫你都還是問題勒 (Tx4u/rt. 15/03/30 20:45)
無名氏: 這不是廢話嗎?在"銀行"當然有這手續啊,你這一生只在"銀行"蓋章? (AhqxcV0. 15/03/30 21:42)
無名氏: 章蓋下去又不會變形 本來就沒有事前比對的必要 等出事時事後比對就好 (aAjYzAFg 15/03/31 22:43)
無名氏: 負責的人不去比對本來就是自己扛責任 就算是簽名也一樣好嗎 不要唸書念到傻了 (aAjYzAFg 15/03/31 22:44)
無名氏: 不然要杞人憂天說印章隨便刻就有 簽名也是隨便簽就有阿 不也是廢話 (aAjYzAFg 15/03/31 22:52)
無名氏: 我可以確定樓上沒讀過民法,用這種方式回答就看的出來 (dOar3QKY 15/03/31 23:34)
無名氏: 這和負不負責一點關係都沒有,重點是在要保護被假章騙的第三人還是原本真章的當事人 (dOar3QKY 15/03/31 23:47)
無名氏: 碰到這種假印章的問題不能只看因假印章而受害的真正所有人,而是也要顧及相對人 (dOar3QKY 15/03/31 23:49)
無名氏: 會笑講出比對的人的理由在於,比對這事在銀行或許還說的通,但這社會不只在銀行會用的到印章 (dOar3QKY 15/03/31 23:51)
無名氏: 原PO不就在銀行外的地方用到印章?這也要求比對?有沒有搞錯啊那蓋個印章我看至少要3天後了,都要比對 (dOar3QKY 15/03/31 23:51)
無名氏: 而且印章就是隨便刻隨便有,別懷疑,如果不信 請拿隨便一個印章去印章點講,我要刻個和這一樣的 (dOar3QKY 15/03/31 23:53)
無名氏: 理由就雖便講一個,就說我怕弄丟想再刻一個就好,別笨笨說我要偽造 (dOar3QKY 15/03/31 23:54)
無名氏: 拿印鑑章去復刻也可以 (dOar3QKY 15/03/31 23:54)
無名氏: 比對是上頭AhqxcV0那個天才講的 從來就沒有人要求要扯啥事先比對這種事 (eGhK3JhY 15/04/01 00:47)
無名氏: 而真要細說 就算在銀行外也不代表沒法比對 以簽名來說 最常見的就信用卡簽名 (eGhK3JhY 15/04/01 00:48)
無名氏: 信用卡後面就會有簽名欄讓你比對 不是所有的第三人都無事一身輕只要在旁邊哭哭叫就好 (eGhK3JhY 15/04/01 00:49)
無名氏: 所以這種事本來就常見的就是事後出事了再來研究到底是不是被偽造 第三人要不要負一定責任 到底要保護誰等 (eGhK3JhY 15/04/01 00:51)
無名氏: 然後就會像20604講的 不管你偽造簽名還偽造印章 被人看破手腳是很簡單的事 沒啥必要去刻啥特殊章 (eGhK3JhY 15/04/01 01:00)
無名氏: 第三人也常需要核對證件 察言觀色等等等 這些就是審核的責任 自己要是有出包又怎麼全怪當事人被盜 (eGhK3JhY 15/04/01 01:05)
無名氏: eGhK3JhY 20604在講的東西是訟訴法上的問題dOar3QKY 講的是民法上的問題.. (eDPRgwMQ 15/04/01 08:14)
無名氏: dOar3QKY 講的比對明顯是指出事後關於舉證上的問題,因為這是物證的鑑定問題 (eDPRgwMQ 15/04/01 08:21)
無名氏: "不是所有的第三人"這用字就錯了明顯不經思考,是"善意第3人"這第3人信任這法律行為而民法為保護交易 (eDPRgwMQ 15/04/01 08:24)
無名氏: 安全而優先保護善意第3人 (eDPRgwMQ 15/04/01 08:29)
無名氏: 至於信用卡後面的簽名或任何簽名的問題其實用"善意第3人"就能解決了,eGhK3JhY 你懂什麼是"善 (eDPRgwMQ 15/04/01 08:31)
無名氏: 意第3人"嗎? (eDPRgwMQ 15/04/01 08:31)
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15/03/29(日)01:54 ID:RqMXtO..] [] No.20604   
印章長期使用下一定會有磨損
你後來另外再刻的新章一定沒有相同的磨損
實際用儀器一比對完全就不同
甚至有的用肉眼就看得出不一樣
差別只在於銀行或者郵局要不要認真比對而已
有時候別說痕跡 光是印章大小差個0.1公分你就看不出來
但是真的去比對馬上就會知道是不一樣的章

說實在的 你的問題就算換成簽名也是一樣
因為每次簽名本來就會有差異
你故意要模仿簽別人的名字也都可以學的很像
但是在專業比對下都是被識破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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